法定名称 |
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浦安保本 |
投资类型 |
保本增值 |
成立日期 |
2004-12-01 |
募集起始日 |
2004-10-18 |
总募集规模(万份) |
129,636.13 |
募集截止日 |
2004-11-26 |
其
中 |
实际募集规模(万份) |
129,583.42 |
日常申购起始日 |
2005-03-01 |
管理人参与规模(万份) |
0.00 |
日常赎回起始日 |
2005-03-01 |
参与资金利息(万份) |
527,102.46 |
基金经理 |
邹唯 |
最近总份额(万份) |
24,142.09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风格 |
增值型 |
费率结构表 |
浦安保本 |
业绩比较基准 |
在保本期内:保本周期同期限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在增强指数期内:中信标普300指数 |
投资目标 |
保本期: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力争在保本到期日,保证投资本金安全的同时,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增强指数期:本基金进行增强指数化投资,在保持对目标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争收益达到并适度超越目标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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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
保本期:在保本的前提下追求资本的增值。
增强指数期:本基金进行增强指数化投资,在保持对目标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达到并适度超过标的指数所代表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充分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长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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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保本期:本基金的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随着资产的变化,按照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债券和股票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增强指数期: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组成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一级市场发行的新股,成份股的增发、配股以及其他增强投资的股票资产等。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资产不低于90%;现金资产比例控制在5%以内,除了银行存款外,还参与回购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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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
⑴、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按照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简称CPPI)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中的股票投资比例和债券投资比例。
① 根据数量模型,确定基金的安全垫子;
② 根据安全垫子和放大倍数(小于等于3)确定股票投资比例上限,每一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越大,股票投资比例上限越高;
③ 动态调整在股票和债券上的投资比例,确保股票实际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投资比例上限。
⑵、债券资产类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追求本金安全为目的。即通过持有相当数量的剩余期限小于或等于保本期限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来规避利率、再投资等风险,以确保债券资产的稳定收益。同时,持有适量经基金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其它固定收益类品种以提高收益性和流动性。
本基金债券投资对象将主要集中在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
⑶、股票资产类的投资策略
①、灵活配置,积极管理
本基金注重股市趋势研究,发挥市场时机选择能力,充分分享股票市场的收益;同时通过选择流动性高、风险低、具有中长期上涨潜力的股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保证股票组合的稳定性和收益性。
②、选择优势行业
重点关注已经或即将进入成长期但距离成熟期和衰退期较远的行业。辅之以“行业轮换”策略。
③、选择优势企业
重点关注红利回报率高或动态市盈率低的个股。
④、基于市场有效性研究,寻找套利机会
增强指数期:本基金采用增强指数化投资方式,基本按照成份股在跟踪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变化时,股票投资组合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在投资组合建立后,基金经理定期检查本基金收益率与基准收益率的跟踪误差和相关系数,适当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使跟踪误差和相关系数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在此基础上,对跟踪指数进行有效的偏离,以谋求超越跟踪指数。
(1)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股票资产不低于90%;现金资产比例控制在5%以内。
(2)股票组合构建
A、股票投资原则:本基金以跟踪指数构成及其权重等指标为基础,通过基本复制基准指数的投资方法,构造指数化投资组合。
B、股票组合构建方法:本基金采用基本复制基准指数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C、风险收益目标:本基金运用基本复制的指数化投资方式,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基准指数增长率之间的年度累计跟踪误差小于3%,并保持两者之间的正相关系数大于95%,以分享中国股票市场的长期收益。
(3)股票组合调整
A、定期调整
根据基准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的样本股及时进行调整。
B、不定期调整
(a)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参与配售后,若组合内该成份股权重超过标的指数权重,将在增发新股上市后一个月内,将超出部分择机卖出;若组合内该成份股权重达不到指数权重,将及时从二级市场买入使之基本一致。
(b)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份股在基准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指数基本一致。
(4)增强指数投资
利用宏观经济及政策分析、行业/板块分析、个股分析等,对跟踪指数进行有效偏离,具体做法为:
① 加大预期业绩优于指数的股票的投资;
② 降低预期业绩劣于指数的股票的投资;
③ 对于预期业绩与指数涨跌相一致的股票,按比例投资;
④ 建立数量模型以决定各股票的权重;
⑤ 持有指数中部分(不是全部)的股票品种;
⑥ 在适当的时机实现股票收益。 |
投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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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运用基本复制的指数化投资方式,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基准指数增长率之间的年度累计跟踪误差小于3%,并保持两者之间的正相关系数大于95%,以分享中国股票市场的长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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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工具及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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