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沿革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设立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15年。
基金发起人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按注册名称笔划排序),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4号文批准,全部30亿份基金单位,由发起人认购3000万份基金单位,其余29.7亿份基金单位于1999年6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发行价1.01元人民币(含0.01元发行费用),基金的发行和募集工作已于1999年6月15日结束。
本基金公开发行的29.7亿份基金单位和发起人认购的3000万份基金单位共计30亿元,已于1999年6月15日全部划至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裕隆证券投资 基金专户”,本基金的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管理本基金。6月16日 ,本基金发起人公告本基金于6月15日成立的消息。
基金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1999]48号文批准,将于1999年6月24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基金总份额为30亿份,本次上市流通的份额为29.7亿份。根据《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3000万份基金单位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以后,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所认购份额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