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8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9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 12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 A 类基金份额为 2020 年度第四次分红;C 类基金
份额为 2020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 A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86 01098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
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位:人民币元) 1.050 1.05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41,346,373.55 7,386.7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
位:人民币元)
20,673,186.78 3,693.3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80 0.300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A类、C类或H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当本基金A类、C类或H类基金份额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A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00286的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A)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A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6.34%。每份C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10986的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C)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5.29%。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 1 月 11 日
除息日 2021年 1 月 1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 1 月 1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以 2021 年 1 月 1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NAV)
转换为相应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1 年 1 月 13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1月11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月12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1年1月13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