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海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4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5,611,776.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海纯债债券A
中海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98
00029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4,463,618.43份
11,148,157.6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周期、货币及财政政策方向、市场资金供需状况、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估值水平对比的基础上,结合收益率水平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优化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精选预期风险可控、收益率较高的债券,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1)久期配置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动趋势的预测,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模型对各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期限的骑乘收益进行分析。通过选择预期收益率最高的期限段进行配比组合,从而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流动性、税赋水平、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回售以及市场偏好等因素的综合评估,研究各类型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以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将在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运用行业研究方法和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精选预期风险可控、收益率较高的债券,结合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构造和优化债券投资组合,为投资人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1)信用类债券的个券选择及行业配置
1)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及各行业的发展状况,确定各行业的优先配置顺序;
2)研究债券发行人的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公司背景、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特殊事件风险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3)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度量发行人财务风险;
4)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
5)综合发行人各方面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溢价偏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2)杠杆放大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莉
郭明
联系电话
021-38429808
010-66105773
电子邮箱
wangl@zh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788、021-38789788
95588
传真
021-68419525
010-66105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z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中海纯债债券A
中海纯债债券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2017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56,593.75
-236,444.79
本期利润
970,320.59
263,231.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8
0.012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2%
1.2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69
-0.058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4,449,432.34
11,011,600.1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0.988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海纯债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42%
0.10%
1.20%
0.05%
0.22%
0.05%
过去三个月
0.20%
0.11%
0.13%
0.07%
0.07%
0.04%
过去六个月
1.42%
0.11%
-0.20%
0.07%
1.62%
0.04%
过去一年
-2.34%
0.21%
0.17%
0.09%
-2.51%
0.12%
过去三年
13.39%
0.18%
16.07%
0.09%
-2.68%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85%
0.18%
18.70%
0.09%
-4.85%
0.09%
中海纯债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44%
0.09%
1.20%
0.05%
0.24%
0.04%
过去三个月
0.10%
0.10%
0.13%
0.07%
-0.03%
0.03%
过去六个月
1.23%
0.10%
-0.20%
0.07%
1.43%
0.03%
过去一年
-2.76%
0.21%
0.17%
0.09%
-2.93%
0.12%
过去三年
12.14%
0.18%
16.07%
0.09%
-3.93%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2.59%
0.18%
18.70%
0.09%
-6.11%
0.09%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2014年4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自2004年3月18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33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江小震
投资副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4月16日
-
19年
江小震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历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恒康天安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经理、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2009年1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人、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投研中心投资副总监。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注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从研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事后分析等环节,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全程公平交易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通过制定研究、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各组合研究成果共享,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使公平交易制度中要求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同时,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交易及交易所市场的大宗交易,由公司风控稽核部对相关交易价格进行事前审核,风控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进行了相关的假设检验,对于相关溢价金额对组合收益率的贡献进行了重要性分析,并针对交易占优次数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反向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出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短期出现好转迹象,中国经济增长稳中有升,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的格局。一季度以来金融监管与金融防风险成为市场主线,债券市场收益率经历幅度不小的调整,股票市场维持震荡,但结构出现分化。
基本面方面,上半年经济增长好于预期,GDP增速连续两个季度维持6.9%,服务业和消费保持对经济的高贡献,基建保持20%以上的较高增速,房地产投资增速仍维持在6%左右,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
货币政策方面,2017年以来央行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通过不同类型的货币市场工具综合运用,以削峰填谷的方式维持流动性总体稳定。同时央行监管逐步加强,金融体系主动调整业务降低内部杠杆,回归实体经济,6月末M2增速放缓至9.2%。
债券市场方面,在金融防风险的基调下,上半年债市收益率延续去年底的调整态势,二季度银监会金融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债券市场再次经历深度调整,信用利差走阔,利率债收益率快速上行,至6月初稍得喘息时机,债市小幅反弹。
上半年内本基金进行持仓调整,降低信用债持仓比例,整体操作平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1.000元(累计净值1.140元)。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1.42%,高于业绩比较基准1.62个百分点。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0.988元(累计净值1.128元)。报告期内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1.23%,高于业绩比较基准1.43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经济运行体现出较强的稳定性,供给侧改革效果已经显现,加之积极的财政政策托底经济,未来经济将会延续稳增长的态势。今年以来,美联储如期加息以及缩表计划的开启,以及欧元区经济复苏、调整货币政策等偏鹰派的言论,从客观上对国内货币政策造成影响,货币政策难言宽松,依旧保持稳健中性。债券市场方面,金融去杠杆仍在继续,监管细则尚未落地,加之民企债券风波不断,市场不确定性较多,未来的运作将继续坚持稳健原则,谨慎操作。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分管运营副总担任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有风险控制总监、监察稽核负责人、基金会计负责人、相关基金经理等。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97,611.07
3,619,257.73
结算备付金
376,266.94
2,303,933.31
存出保证金
15,802.80
38,466.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048,002.30
194,297,155.8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4,048,002.30
194,297,155.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379,501.12
4,137,375.7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85,984.00
90,453.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6,503,168.23
204,486,642.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800,000.00
103,2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2,033.88
97,815.96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452.94
149,416.28
应付托管费
12,415.13
42,690.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3,657.10
13,890.57
应付交易费用
3,017.43
25,307.7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8,376.99
61,918.4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59,182.26
280,507.31
负债合计
21,042,135.73
103,871,546.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5,611,776.11
102,346,940.07
未分配利润
-150,743.61
-1,731,844.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461,032.50
100,615,095.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6,503,168.23
204,486,642.19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0.988元;基金份额总额75,611,776.11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64,463,618.43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11,148,157.6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2,326,780.32
28,253,812.78
1.利息收入
2,867,608.08
32,549,911.2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415.48
939,588.98
债券利息收入
2,828,962.45
30,698,350.8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1,230.15
911,971.4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176,609.38
-1,626,071.3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176,609.38
-1,626,071.3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26,590.39
-4,444,714.4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191.23
1,774,687.35
减:二、费用
1,093,228.47
10,084,466.29
1.管理人报酬
318,852.90
4,644,649.55
2.托管费
91,100.81
1,327,042.76
3.销售服务费
6.4.8.2.3
42,872.77
109,501.14
4.交易费用
13,657.41
34,717.62
5.利息支出
448,300.32
3,803,530.0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48,300.32
3,803,530.02
6.其他费用
178,444.26
165,025.2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33,551.85
18,169,346.4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3,551.85
18,169,346.4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2,346,940.07
-1,731,844.62
100,615,095.4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233,551.85
1,233,551.8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6,735,163.96
347,549.16
-26,387,614.8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149,809.17
-173,556.06
14,976,253.11
2.基金赎回款
-41,884,973.13
521,105.22
-41,363,867.9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5,611,776.11
-150,743.61
75,461,032.5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03,324,210.61
101,642,450.06
804,966,660.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8,169,346.49
18,169,346.4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32,549,592.59
743,976,350.24
411,426,757.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82,988,002.43
834,053,211.09
7,217,041,213.52
2.基金赎回款
-6,715,537,595.02
-90,076,860.85
-6,805,614,455.8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855,326,394.96
-855,326,394.9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70,774,618.02
8,461,751.83
379,236,369.8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鹏______ ______宋宇______ ____周琳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 1020号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27,541,354.71元,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公[2014]B0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4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27,564,669.78份基金份额,其中纯债A基金份额108,091,489.82份,纯债C基金份额319,473,179.96份;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3,315.0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会计报表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6.4.4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6.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7.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18,852.90
4,644,649.5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2,701.28
103,560.78
注: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1,100.81
1,327,042.76
注: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海纯债债券A
中海纯债债券C
合计
中海基金
0.00
1,510.79
1,510.79
工商银行
0.00
11,021.62
11,021.62
国联证券
0.00
113.73
113.73
合计
0.00
12,646.14
12,646.1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海纯债债券A
中海纯债债券C
合计
中海基金
-
15,727.32
15,727.32
工商银行
-
26,715.61
26,715.61
国联证券
-
135.64
135.64
合计
-
42,578.57
42,578.57
注: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中海纯债债券A
中海纯债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4月23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中海纯债债券A
中海纯债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4月23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注:中海纯债债券A类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中海纯债债券C类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中海纯债债券A类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中海纯债债券C类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
597,611.07
8,682.56
5,940,972.91
243,115.3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无抵押债券。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0,800,000.00元,于2017年7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4,048,002.30
66.37
其中:债券
64,048,002.30
66.3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0
31.0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73,878.01
1.01
7
其他各项资产
1,481,287.92
1.53
8
合计
96,503,168.23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994,500.00
6.6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9,053,502.30
78.2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4,048,002.30
84.8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6118
15融信01
200,000
20,004,000.00
26.51
2
136332
16泰豪01
180,000
17,638,200.00
23.37
3
122285
13杉杉债
71,000
7,288,860.00
9.66
4
136178
16兆泰01
60,000
5,995,200.00
7.94
5
019546
16国债18
50,000
4,994,500.00
6.6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802.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79,501.12
5
应收申购款
85,984.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81,287.92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中海纯债债券A
871
74,011.04
50,597,954.95
78.49%
13,865,663.48
21.51%
中海纯债债券C
588
18,959.45
0.00
0.00%
11,148,157.68
100.00%
合计
1,459
51,824.38
50,597,954.95
66.92%
25,013,821.16
33.0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中海纯债债券A
39.99
0.0001%
中海纯债债券C
0.00
0.0000%
合计
39.99
0.0001%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海纯债债券A
0
中海纯债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海纯债债券A
0
中海纯债债券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中海纯债债券A
中海纯债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4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108,091,489.82
319,473,179.9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3,840,132.25
28,506,807.8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500,115.20
5,649,693.9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8,876,629.02
23,008,344.1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463,618.43
11,148,157.68
注: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改聘了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华泰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13,520.84
100.00%
-
注1:本基金以券商研究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具体评分指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支持,研究支持包括券商研究报告质量、投资建议、委托课题、业务培训、数据提供等;服务支持包括券商组织上门路演、应我方委托完成的课题研究或专项培训等。根据我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并参照我公司券商研究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确定拟租用交易单元的所属券商名单;由我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与券商对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草拟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汇总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风控稽核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
注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更。因华泰联合证券合并入华泰证券,原华泰联合证券下交易单元全部转入华泰证券。因申银万国证券与宏源证券合并,更名为申万宏源证券,但交易单元暂时不合并,仍分开使用。
注3: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注4:以上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134,042,121.75
100.00%
560,100,000.00
100.00%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1-1至2017-6-30
50,597,954.95
0.00
0.00
50,597,954.95
66.92
产品特有风险
1、持有人大会投票权集中的风险
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 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巨额赎回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基金持续稳定运作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4、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5、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5000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转换运作方式或与其他基金合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