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沪深300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312
交易代码
0003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7,767,783.1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沪深300增强A
华安沪深300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12
00031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70,954,881.71份
266,812,901.46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产品,在标的指数成分股权重的基础上根据量化模型对行业配置及个股权重等进行主动调整,力争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同期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钱鲲
张志永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箱
qiankun@huaan.com.cn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61
传真
021-68863414
021-6215921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华安沪深300增强A
华安沪深300增强C
华安沪深300增强A
华安沪深300增强C
华安沪深300增强A
华安沪深300增强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530,686.79
25,514,102.46
28,857.06
-383,416.84
8,327,021.95
27,802,165.09
本期利润
45,631,296.17
44,938,842.78
-801,805.80
-1,295,431.30
3,775,052.72
10,714,545.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290
0.2856
-0.0320
-0.0302
0.2008
0.233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9.63%
29.03%
-3.02%
-3.47%
8.24%
7.53%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华安沪深300增强A
华安沪深300增强C
华安沪深300增强A
华安沪深300增强C
华安沪深300增强A
华安沪深300增强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353
0.3928
0.4769
0.4480
0.5235
0.50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54,958,953.79
407,235,815.57
39,671,585.21
69,626,868.56
34,129,383.22
56,438,605.2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723
1.5263
1.4770
1.4480
1.5230
1.50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于2013年9月27日成立。合同生效日当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华安沪深300增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93%
1.01%
4.82%
0.76%
-0.89%
0.25%
过去六个月
11.64%
0.91%
9.44%
0.66%
2.20%
0.25%
过去一年
29.63%
0.80%
20.70%
0.60%
8.93%
0.20%
过去三年
36.08%
1.67%
13.42%
1.60%
22.66%
0.07%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91.47%
1.52%
65.67%
1.48%
25.80%
0.04%
2.华安沪深300增强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79%
1.01%
4.82%
0.76%
-1.03%
0.25%
过去六个月
11.37%
0.91%
9.44%
0.66%
1.93%
0.25%
过去一年
29.03%
0.80%
20.70%
0.60%
8.33%
0.20%
过去三年
33.93%
1.67%
13.42%
1.60%
20.51%
0.07%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86.84%
1.52%
65.67%
1.48%
21.17%
0.04%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9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华安沪深300增强A
/
2、华安沪深300增强C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华安沪深300增强A
/
2、华安沪深300增强C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9月27日,合同生效日当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华安沪深300增强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5年
-
-
-
-
-
2016年
-
-
-
-
-
2017年
0.360
300,482,542.27
834,673,727.23
1,135,156,269.50
-
合计
0.360
300,482,542.27
834,673,727.23
1,135,156,269.50
-
2、华安沪深300增强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5年
-
-
-
-
-
2016年
-
-
-
-
-
2017年
0.360
144,632,844.86
401,757,899.86
546,390,744.72
-
合计
0.360
144,632,844.86
401,757,899.86
546,390,744.7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沈阳、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98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851.32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牛勇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12-30
-
13年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FRM(金融风险管理师),13年证券金融从业经历,曾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工作。2008年5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任风险管理与金融工程部高级金融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担任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6月至2015年5月同时担任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谢东旭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01-21
2017-01-26
5年
经济学硕士研究生,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经理、中信证券研究部量化分析师。2012年2月加入华安基金,任系统化投资部数量分析师。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许之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高级总监
2017-12-25
-
14年
理学博士,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2008年4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9月起同时担任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2013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起担任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担任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孙晨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12-25
-
7年
硕士研究生,7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进入华安基金,先后担任指数投资部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3月起担任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8年1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2018年1月15日起,牛勇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1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全年,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平稳,工业生产、房地产活动和固定资产投资大致平稳,出口增长有所加快,CPI保持平稳。中国产能周期正在完成出清,向景气回升期过渡。利率和经济的双重上升特别有利于银行和真正的寿险公司。受益于去产能的中上游行业盈利显著修复后,下游部分消费品行业的需求也明显复苏。从市场资金面看,银行间利率水平保持稳定,在房地产市场受政策影响后,资本市场中的优质标的成为中长期资金关注焦点,为市场带来一定增量资金。从量化角度,全年基本面类因子继续表现强势。本基金配置上偏向基本面较好的价值股。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572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0.70%。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526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0.70%。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过去30个交易日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3%(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下,宏观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增速平稳、稳中向好的格局。从供给面看,全球经济增速在广泛回归,中国经济的回升很可能比统计数字更好,经济回升的同时结构显著优化。从需求面看,消费平稳、资本开支加速的格局正在形成,外需也会不错,而之前拖累需求传导的商品库存和房地产库存已经清除干净;房地产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房地产销售下滑对投资的挤压和库存的堆积都不大。一方面,大周期仍然会是明年的主战场;另一方面,消费升级及成长龙头也不容忽视。作为沪深300增强型指数基金的管理人,我们将在跟踪指数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增强操作,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实施了2017年度第一次分红,分红方案为:3.600元/10份(华安沪深300增强A)、3.600元/10份(华安沪深300增强C)。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17年11月2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1月23日。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托管人依据《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13年9月27日起托管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报告(以下称本基金)的全部资产。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单峰 魏佳亮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08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124,758,034.70
5,518,251.69
结算备付金
18,620,552.84
1,361,514.17
存出保证金
1,331,777.35
146,302.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53,204,291.78
103,638,588.21
其中:股票投资
1,350,374,391.78
103,638,588.2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829,9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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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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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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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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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证券清算款
88,466,208.87
804,241.56
应收利息
70,170.93
3,524.6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370,212.71
1,191,267.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589,821,249.18
112,663,690.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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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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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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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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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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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证券清算款
-
90.07
应付赎回款
123,424,187.98
2,630,007.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71,175.11
92,030.22
应付托管费
220,676.28
13,804.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3,391.95
23,144.39
应付交易费用
1,853,623.03
259,543.0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83,425.47
346,616.57
负债合计
127,626,479.82
3,365,236.54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937,767,783.17
74,945,807.31
未分配利润
524,426,986.19
34,352,646.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62,194,769.36
109,298,453.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89,821,249.18
112,663,690.31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937,767,783.17份,其中A类份额净值1.5723元,A类基金份额总额670,954,881.71份;C类份额净值1.5263元,C类基金份额总额266,812,901.4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7,207,486.75
3,617,878.51
1.利息收入
792,272.88
125,820.9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91,722.97
125,814.15
债券利息收入
549.91
6.8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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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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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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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5,445,557.38
5,224,037.3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0,2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