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7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385
交易代码
0003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91,699,443.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85
00038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845,288,626.75份
46,410,816.94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刘晔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223586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liuye1@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2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225309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 2016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 2016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477,130.22
-176,360.56
本期利润
-46,319,483.28
-2,057,787.0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24
-0.03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3%
-1.3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039
0.29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74,551,121.26
64,113,956.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95
1.38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75%
0.18%
0.35%
0.00%
1.40%
0.18%
过去三个月
1.38%
0.22%
1.06%
0.00%
0.32%
0.22%
过去六个月
-1.13%
0.31%
2.12%
0.00%
-3.25%
0.31%
过去一年
3.95%
0.31%
4.38%
0.00%
-0.43%
0.3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9.50%
0.30%
13.48%
0.00%
26.02%
0.30%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69%
0.16%
0.35%
0.00%
1.34%
0.16%
过去三个月
1.25%
0.22%
1.06%
0.00%
0.19%
0.22%
过去六个月
-1.36%
0.31%
2.12%
0.00%
-3.48%
0.31%
过去一年
3.52%
0.31%
4.38%
0.00%
-0.86%
0.3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8.10%
0.30%
13.48%
0.00%
24.62%
0.30%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其他指标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2016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55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毛从容
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景颐双利债券型基金、景颐增利债券型基金、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颐宏利债券型、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景系列基金基金经理(分管景系列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2014年1月16日
-
16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着重于宏观和债券市场的研究,并担任金融研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自2005年6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毛从容女士于2016年4月19日离任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5日离任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系列基金基金经理(分管景系列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6月17日离任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数据前高后低,1-2月信贷数据超市场预期,房地产和基建数据回升。2季度初“权威人士”定调中国经济长期持续L型走势,经济平稳阶段要推供给侧改革,政策不能大水漫灌,随后信贷开始放缓,经济数据冲高回落,但整体经济增速并未大幅下行。上半年GDP增速维持在6.7%, 1-6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9%,低于预期。制造业投资累计增速持续下滑至3.3%,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下降6.1%,基建投资一枝独秀,1-6月累计增速20.9%,基建接棒地产托底经济,人民币渐贬策略下外贸稳步改善,这些成为稳增长的主要支撑力量。M2增速趋稳,M1屡创新高,反应经济脱虚向实比较艰难。5月美国加息预期延后,以及6月英国脱欧等事件导致全球风险偏好下降,中国经济的稳增长显得弥足珍贵。
货币政策方面回归中性,但宽松力度不如2015年,人民币贬值压力、资产价格的上涨以及金融去杠杆限制货币政策继续放松的空间。除季末MPA考核导致短期的资金波动外,资金面整体相对平稳。不过由于央行一直维持7天逆回购利率2.25%的水平,资金利率未见下行。
上半年债券市场收益率波动较大,1季度在配置盘推动下,信用债收益率继续下行,利率债则在基本面回升推动下收益率有所上行。4月份受基本面继续好转、通胀压力回升和铁物资事件影响,债券收益率出现明显上行。进入5月后,经济数据和通胀回落,美联储加息延后,再加上英国“脱欧”影响,全球避险情绪加重,全球利率大幅下行并于近期创出历史新低,国内紧随其后债券收益率重新回到下行通道。期间10年期国开债、3年期AA中票和5年期中票收益率分别上行6BP、下行7BP和下行行6BP至3.19%、3.98%和4.31%。
上半年权益市场整体表现不佳,年初熔断机制和人民币汇率贬值一定程度造成市场的恐慌,指数跌幅较深。3月后经济企稳推动、政策放松资金回暖导致风险偏好回升,加上估值相对有吸引力,指数出现一波反弹行情。期间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跌17.22%、17.17%和17.92%。
基金操作上仍主要以中高等级信用债作为主要的收益来源,特别是二季度初经济基本面的变化,权威人士的定调宽松货币政策转向稳健,组合有降杠杆缩久期操作,卖出流动性较差的信用品种,维持久期在2年左右。在脱欧以及美联储加息延后的影响下配置思路是加仓资质较好的城投债和短久期民企短融并阶段性参与利率债的波段。年初因为权益仓位较重净值有一定幅度回撤,2季度初适当调整权益的持仓结构,重点持有小家电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优质个股,期间通过波段操作,净值得到明显的回升。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6年上半年,景颐双利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2%。
2016年上半年,景颐双利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基建在宽财政带动下仍可能维持高位,房地产投资有一定的惯性,民间投资下滑趋缓,短周期经济增长仍有惯性,加上去年下半年的低基数,经济呈现L型走势的概率较大。权威人士定调“经济运行L型走势”,政策应该不会进行大幅度刺激,增长和通胀略有走弱的概率较大,供给侧改革重回政策重心。随着食品价格中鲜菜价格持续回落,猪肉价格涨幅继续放缓,后期食品类价格涨幅预计继续下降,推动下半年CPI逐步下行,但需关注石油价格上涨、异常天气因素对CPI的冲击。
货币政策将继续围绕维稳国内资金面和应对人民币贬值,货币政策难言收紧,但大幅宽松的可能性不大。关注央行7天逆回购利率的变化,短期降息降准概率不大,汇率仍将采取渐贬的策略。如果四季度经济重回下行压力时财政政策会加码,当前政府仍有一定的举债空间。
从长周期看,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将大概率维持“L”型走势,债券市场有基本面支持。强周期行业的企业债券发行出现大幅度下滑,减轻了债券市场的供给压力。考虑到经济下行带来需求不足导致通货膨胀动能下降,央行出于维稳及汇率的因素仍将以稳健的货币政策为主,债券绝对收益水平虽然低但相对海外仍有吸引力。
短周期下半年人民币贬值压力、房价持续上涨后货币政策放松力度减弱。利率债仍有投资机会,不过需把握好波段。信用债的风险因素多于利率债,信用利差回升压力、个券信用风险问题、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下降制约信用债收益率下行。不过,资质较好、久期适中的信用债仍有一定的配置价值,这类信用品种仍是市场较认可的投资对象。在收益率未出现明显调整前,控制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杠杆,等待机会大于加仓机会。
下半年债市可能会在震荡中收益率有所下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可能下行至2.6-2.7%的水平,信用债收益率则跟随下行,但信用利差可能因为杠杆监管和信用风险事件影响回升至历史四分之一分位水平,问题个券的估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继续上升。
当前债券市场主要风险点在于,第一,波及面较广的信用违约导致信用利差回升和进一步的踩踏风险。第二,美元加息预期重新回升。
权益方面,在全球风险偏好明显下降后,国内权益风险偏好不会明显回升,但利空因素不多,A股指数震荡波动,存量资金博弈为主,个股方面,精选业绩增长较确定、高股息的白马价值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片、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投资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情况、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保证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778,475.25
7,349,792.56
结算备付金
8,670,408.11
8,056,349.50
存出保证金
577,412.63
1,255,718.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61,631,935.12
3,719,236,311.24
其中:股票投资
242,776,731.52
424,247,507.0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618,855,203.60
3,294,988,804.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0,909,607.23
应收利息
46,665,924.36
79,513,083.1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615.23
22,593,901.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930,325,770.70
3,848,914,763.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2,999,672.50
553,199,812.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4,914,150.45
6,885,161.02
应付赎回款
1,636,334.96
1,235,592.61
应付管理人报酬
861,712.89
1,092,882.41
应付托管费
215,428.22
273,220.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797.61
34,047.62
应付交易费用
505,481.96
829,431.0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99,258.13
95,358.1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07,856.66
209,001.58
负债合计
291,660,693.38
563,854,507.5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891,699,443.69
2,329,044,588.37
未分配利润
746,965,633.63
956,015,667.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38,665,077.32
3,285,060,256.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30,325,770.70
3,848,914,763.84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891,699,443.6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395元,基金份额总额1,845,288,626.75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381元,基金份额总额46,410,816.94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33,366,921.09
313,095,561.25
1.利息收入
88,984,554.57
63,900,002.3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9,733.10
271,975.98
债券利息收入
88,769,587.26
63,603,499.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5,234.21
24,526.9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9,681,589.19
235,318,357.4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1,036,688.99
229,232,508.7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9,462,532.68
4,912,333.8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892,567.12
1,173,514.8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2,678,040.00
13,796,398.2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153.53
80,803.26
减:二、费用
15,010,349.25
17,434,825.66
1.管理人报酬
5,818,250.21
4,079,352.39
2.托管费
1,454,562.56
1,019,838.08
3.销售服务费
174,630.29
216,111.26
4.交易费用
1,199,942.11
3,863,598.13
5.利息支出
6,135,367.71
8,029,555.0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135,367.71
8,029,555.05
6.其他费用
227,596.37
226,370.75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377,270.34
295,660,735.5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377,270.34
295,660,735.59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29,044,588.37
956,015,667.88
3,285,060,256.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8,377,270.34
-48,377,270.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37,345,144.68
-160,672,763.91
-598,017,908.5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1,640,338.49
26,655,545.67
98,295,884.16
2.基金赎回款
-508,985,483.17
-187,328,309.58
-696,313,792.7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91,699,443.69
746,965,633.63
2,638,665,077.3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66,449,588.52
180,704,396.07
1,347,153,984.5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95,660,735.59
295,660,735.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30,033,746.52
206,274,570.15
1,036,308,316.6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48,743,502.02
326,905,742.38
1,575,649,244.40
2.基金赎回款
-418,709,755.50
-120,631,172.23
-539,340,927.7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96,483,335.04
682,639,701.81
2,679,123,036.8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2号《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42,221,796.0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74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42,349,949.0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8,152.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半年度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818,250.21
4,079,352.3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9,807.55
224,089.6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4%/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54,562.56
1,019,838.0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1%/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5,804.21
105,804.21
北京银行
-
68,607.62
68,607.62
合计
-
174,411.83
174,411.8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1,554.02
81,554.02
北京银行
-
134,292.05
134,292.05
合计
-
215,846.07
215,846.07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4%/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北京银行
12,778,475.25
73,656.94
16,542,100.77
114,903.77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002071
长城影视
2016年6月16日
重大事项停牌
14.07
-
-
1,100,000
19,542,651.99
15,477,000.00
-
注:本基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84,999,672.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50416
15农发16
2016年7月6日
100.00
50,000
5,000,000.00
150419
15农发19
2016年7月6日
100.02
800,000
80,016,000.00
合计
850,000
85,016,000.00
-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6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98,000,000.00元,于2016年7月6日前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235,040,323.52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626,591,611.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432,176,947.04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287,059,364.2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24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2,776,731.52
8.28
其中:股票
242,776,731.52
8.28
2
固定收益投资
2,618,855,203.60
89.37
其中:债券
2,618,855,203.60
89.3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448,883.36
0.73
7
其他各项资产
47,244,952.22
1.61
8
合计
2,930,325,770.70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27,299,731.52
8.6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477,000.00
0.59
S
综合
-
-
合计
242,776,731.52
9.2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33
金杯电工
3,223,965
43,297,849.95
1.64
2
002239
奥特佳
2,562,029
41,274,287.19
1.56
3
000967
盈峰环境
1,300,000
28,847,000.00
1.09
4
002557
洽洽食品
1,165,558
21,726,001.12
0.82
5
000418
小天鹅A
600,000
19,572,000.00
0.74
6
000050
深天马A
750,000
15,652,500.00
0.59
7
002071
长城影视
1,100,000
15,477,000.00
0.59
8
002705
新宝股份
945,620
14,770,584.40
0.56
9
002508
老板电器
399,950
14,706,161.50
0.56
10
300475
聚隆科技
482,600
13,001,244.00
0.4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33
金杯电工
46,764,683.84
1.42
2
002426
胜利精密
45,989,007.01
1.40
3
002239
奥特佳
33,151,254.54
1.01
4
002557
洽洽食品
28,244,178.72
0.86
5
000050
深天马A
24,799,040.00
0.75
6
002508
老板电器
19,072,432.08
0.58
7
000418
小天鹅A
17,977,144.25
0.55
8
001979
招商蛇口
14,619,483.25
0.45
9
002303
美盈森
14,546,462.20
0.44
10
002705
新宝股份
14,374,844.00
0.44
11
002664
信质电机
14,285,351.50
0.43
12
002649
博彦科技
12,796,678.25
0.39
13
300475
聚隆科技
12,308,720.00
0.37
14
002501
利源精制
8,395,224.00
0.26
15
002394
联发股份
8,264,980.00
0.25
16
600686
金龙汽车
7,470,752.00
0.23
17
300182
捷成股份
3,700,130.00
0.11
18
000958
东方能源
3,526,382.00
0.11
19
000863
三湘股份
3,072,457.47
0.09
20
002071
长城影视
2,955,813.99
0.09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26
胜利精密
39,331,443.71
1.20
2
600240
华业资本
31,699,121.48
0.96
3
002303
美盈森
31,157,826.72
0.95
4
600313
农发种业
28,313,577.21
0.86
5
000958
东方能源
27,617,498.91
0.84
6
002400
省广股份
27,141,775.90
0.83
7
002394
联发股份
25,423,312.99
0.77
8
002688
金河生物
20,874,334.99
0.64
9
002674
兴业科技
19,166,373.04
0.58
10
002664
信质电机
16,342,098.97
0.50
11
002533
金杯电工
14,496,828.65
0.44
12
001979
招商蛇口
14,123,416.10
0.43
13
002296
辉煌科技
12,139,399.10
0.37
14
300071
华谊嘉信
11,399,472.43
0.35
15
000050
深天马A
11,031,780.00
0.34
16
002649
博彦科技
11,007,487.70
0.34
17
300145
中金环境
9,955,640.00
0.30
18
000967
盈峰环境
9,535,125.80
0.29
19
600064
南京高科
8,932,799.66
0.27
20
002501
利源精制
8,056,250.00
0.25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36,315,019.1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20,450,905.25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4,998,500.00
0.5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2,855,000.00
7.6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2,855,000.00
7.69
4
企业债券
1,132,793,111.60
42.9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050,000.00
2.28
6
中期票据
1,200,418,000.00
45.4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7,740,592.00
0.29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618,855,203.60
99.2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4751
14徐高铁
1,300,000
138,892,000.00
5.26
2
124831
14崇建设
1,000,000
104,060,000.00
3.94
3
101558012
15华强MTN002
1,000,000
101,900,000.00
3.86
4
101560033
15滁州城投MTN001
800,000
82,720,000.00
3.13
5
150419
15农发19
800,000
80,016,000.00
3.0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77,412.6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665,924.36
5
应收申购款
1,615.2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244,952.2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3001
蓝标转债
702,204.00
0.03
2
110031
航信转债
639,682.00
0.02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071
长城影视
15,477,000.00
0.59
重大事项停牌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2,031
908,561.61
1,719,800,930.15
93.20%
125,487,696.60
6.80%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507
91,540.07
22,104,130.84
47.63%
24,306,686.10
52.37%
合计
2,538
745,350.45
1,741,905,060.99
92.08%
149,794,382.70
7.92%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8,921.25
0.00%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4,877.20
0.01%
合计
13,798.45
0.00%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837,791,095.85
4,558,853.1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256,882,980.62
72,161,607.7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5,023,286.22
6,617,052.2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76,617,640.09
32,367,843.0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45,288,626.75
46,410,816.94
注:总申购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黄卫明先生辞去本公司督察长一职。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2月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杨皞阳先生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2月20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毛从容女士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7月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赵如冰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长一职,聘任杨光裕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于2016年7月13日变更为杨光裕先生,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6年7月15日发布了公告。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5、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756,765,924.35
100.00%
704,776.03
100.00%
未变更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41,815,667.24
100.00%
12,043,480,000.00
100.00%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