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调低本基金
的管理费费率及托管费费率,添加侧袋机制的相关条款。具体事项公
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的方案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70%调低
至0.30%;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低至0.10%。
二、添加侧袋机制的相关条款
在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添
加侧袋机制的相关条款。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我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分别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4月
30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
本次因《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而对基
金合同作出的修改系根据法律法规作出,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
率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
余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公告。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
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
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
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
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一
部分
前言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
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六、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
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
时的特定风险。
第 二
部分
释义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9、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
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
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0、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
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
8、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
请。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无 十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设立日期: 2005 年 6 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 811 9999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任)
设立日期: 2005 年 6 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 811 9999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
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
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
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
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
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
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
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
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若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
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
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
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
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
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
本节特殊约定内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部分的相关规
定。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九、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
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
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
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
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
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
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产 估
值
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基金
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基金估值;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基金
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
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
的基金净值信息。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
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无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
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
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的规定。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配
无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予以公告。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予以公告。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一、基
金 托
管 协
议 当
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设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11-9999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
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代任)
设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11-9999
二、基
金 托
管 协
议 的
依据、
目 的
和 原
则
无 (五)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
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八、基
金 资
产 净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
原因暂停营业时;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
原因暂停营业时; 值 计
算 和
会 计
核算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
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基金
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基金估值;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
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基金
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
基 金
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