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内容
适用销售渠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
券” )旗下“国信信鑫宝”销售渠道
基金名称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增值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000569
公告依据
《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
《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2018年4月16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元:人民币元) 200,000
暂停大额申购的原因说明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与国信证券协商一致,根据鹏华增值宝货币市
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国信证券旗
下“国信信鑫宝”销售渠道的申购业务做出如下安排:
1)8自2018年4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国信信鑫宝”销售渠道单日申购限额调
整为2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超过20万元(不含
20万元),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8在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8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
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