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4 年 5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财富快线货
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3 号)和 2014 年 5 月 27 日《关于易方达财
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344 号)
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
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
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
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
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发生
特定情况收取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因
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达到一定程度而导
致暂停申购,或者暂停赎回并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等等。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18 年 6 月 17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I
目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72
七、基金的募集 .................................................... 73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74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75
十、基金的转换 .................................................... 82
十一、基金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 87
十二、基金的投资 .................................................. 88
十三、基金的业绩 .................................................. 98
十四、基金的财产 ................................................. 101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 102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 105
十七、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07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0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1
二十、风险揭示 ................................................... 116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9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1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4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0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151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3
二十七、备查文件 ................................................. 154
1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3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3、直销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9、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50、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1、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2、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Y 类基
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
收益率
53、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4、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5、Y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
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的过程
6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6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设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贺晋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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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
王海先生,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董事。曾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顾问
室科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法律顾问室办事员、营业部计划信贷部信贷员、办公室行长室秘
书、信贷管理部业务主办、资产风险管理部经理助理兼法律室副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
经理兼法律室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行员;工商银行珠海
分行资产风险部总经理兼特殊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工商银行广
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工商银行韶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佛山电器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
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
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
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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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兼任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任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董事,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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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另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理、投资风险
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财务中
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
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石大怿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交易员,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11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
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1 月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理
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3 月 4 日起任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任职)、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任职)、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10 月 24 日起任职)、易方达
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6 月 17 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6 月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9 月 12 日起任职)、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2 月 5 日起任职)、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16 日起任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6 月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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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
梁莹女士,经济学硕士、金融学硕士。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销售交易部交易
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交易员、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9 月 24 日起任职)、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9 月 24
日起任职)、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任职)、易方达财
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任职)、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3月17日起任职)、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6月19日起任职)、
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7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
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8 月 8 日起任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
刘朝阳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