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商新锐产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654
交易代码
0006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7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54,026,135.1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锐产业中的优质上市公司,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投资回报及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新锐产业投资”这个核心理念。深入分析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背景下社会意识、经济基础、科技进步、消费升级与产业政策等各个方面对新锐产业发展的综合影响,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周亚红
郭明
联系电话
010-585736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zhouyh@hs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
95588
传真
010-58573520
010-66105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6,786,111.00
-174,749,322.85
106,665,777.32
本期利润
-925,417,462.44
-544,140,836.59
149,550,660.5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727
-0.2007
0.126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82%
54.39%
7.8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78
0.0631
0.059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52,203,792.27
5,793,488,906.06
784,064,691.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60
1.635
1.059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7月24日生效。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余额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86%
1.02%
1.18%
0.47%
-4.04%
0.55%
过去六个月
-11.05%
1.14%
3.75%
0.49%
-14.80%
0.65%
过去一年
-16.82%
2.19%
-5.88%
0.91%
-10.94%
1.2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8.45%
2.61%
39.46%
1.25%
-1.01%
1.3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7月24日。
②根据《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质地优秀的新锐产业方向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7月24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6
-
-
-
-
2015
-
-
-
-
2014
0.2000
22,376,548.13
7,005,355.86
29,381,903.99
合计
0.2000
22,376,548.13
7,005,355.86
29,381,903.99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号文批准设立,于2005年12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北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三十六只基金产品,分别为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永强
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4年7月24日
-
14
男,中国籍,经济学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担任华商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成员;公司成立后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8年9月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9月23日至2012年4月24日担任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1月24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31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4日起至今担任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鲁宁
基金经理
2016年4月12日
-
5
男,中国籍,金融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6年7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任工程师;2011年7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2015年7月21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4月11日担任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2月23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童立
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23日
-
5
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1年7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2015年7月21日至2016年4月11日担任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4月12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鲁宁
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1月4日
2016年4月11日
5
男,中国籍,金融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6年7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任工程师;2011年7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2015年7月21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4月12日起至今担任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3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历了2016年初的熔断后,市场情绪逐步修复,剔除前几天熔断的下跌后,市场基本上呈现了稳中趋升的走势,在此过程中低估值高分红类股票、保险举牌、国企改革、大股东转让等方向都出现了较好的阶段性上涨,而从产业层面来看并没有出现大的机会。军民融合战略作为这一轮中国转型的核心战略,发展的清晰化程度越来越高。市场表现方面,核心军工板块四季度横盘震荡,而一些民参军代表性公司表现优异。基于对中国转型方向的理解,本基金的配置长期主要集中在军工为代表的转型方向上,仓位也保持稳定,因此基金净值跟随市场波动,年内收益不是很理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6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80元。本年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82%。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5.88%,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0.94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进入2017年,全球总需求持续紧缩的趋势还在延续,主要国家均出现了保守化和民族化的趋势,因此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和波动,在此大背景下,中国经济自身的稳定和经济结构的持续优化是重中之重,因此大的宏观环境也会保持相对稳定,流动性即使有收的动作也相对是比较缓和的。
从2015年中期,股市经历了持续的去杠杆化,与此同时房地产和债券市场的加杠杆如火如荼,到2016年底,就各类资产的杠杆水平来看,股市具有比较明显的相对优势,整体市场未来有可能会围绕经济稳中有升的态势而展开。
进入2017年,经历军改和反腐后的基础更加稳固,而且做事的重点逐步从整肃队伍向落实发展责任上转移,因此市场呈现的机会将越来越多。
未来几年,军民融合战略是这一轮经济转型发展的核心战略,大板块的机会必然在这个方面得到体现,因此本基金将持续聚焦这个方向,主要的仓位和品种都将集中在这个方向,希望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获得良好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法、合规、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运作、公司经营管理及员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监察稽核,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稽核、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整改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管理层、董事会以及监管机构。
内部监察稽核的重点是: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则的执行情况;基金合同的遵守情况;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情况;资讯监管与员工职业操守规范情况等。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适时、全面、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时拟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原有制度体系进行了持续的更新和完善,对现有的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同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不断细化制度流程,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
(2)全面加强风险监控,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确保内部控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有效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内控管理质量、优化风险管理水平。
(3)有计划地开展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工作的及时性、深入性和有效性。本年度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各项监察稽核工作,包括对基金销售、宣传材料、客户服务、合同及其他法律资料用印管理、产品开发、反洗钱工作、信息系统权限与信息安全、投资研究交易(包括证券库管理、研究支持、投资比例、投资权限、投资限制、债券信用评级、新股申购、对外行权等)、基金业务参数设置、盘后交易管理、专户业务管理、移动通讯工具管理与信息监控、 “三条底线”的防范及防控内幕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稽核。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的方式,保证了内部监察稽核的全面性、实时性,强化了风险控制流程,提高了业务部门及人员的风险意识水平,从而较好地预防风险。
(4)强化合规教育和培训。本基金管理人及时传达与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更新相关管理制度,并将上述规定不断贯彻到相关制度及具体执行过程中,同时以组织公司内部培训、聘请外部律师、会计师提供法律、会计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估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定期审核及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基金会计组成,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小组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0280号
注: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16,838,751.28
326,489,390.18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220,753.57
1,893,183.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42,566,417.36
5,283,657,991.25
其中:股票投资
3,942,566,417.36
5,283,657,991.2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7,456.92
59,961.7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31,721.77
198,970,443.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160,205,100.90
5,811,070,970.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97,596.32
8,744,358.2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460,042.10
7,095,319.06
应付托管费
910,007.02
1,182,553.1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13,126.56
428,309.2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20,536.63
131,524.49
负债合计
8,001,308.63
17,582,064.2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54,026,135.14
3,542,825,931.45
未分配利润
1,098,177,657.13
2,250,662,974.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52,203,792.27
5,793,488,906.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60,205,100.90
5,811,070,970.33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60 元,基金份额总额3,054,026,135.14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37,834,264.70
-455,585,395.07
1.利息收入
2,361,501.49
2,854,431.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61,501.49
2,852,842.33
债券利息收入
-
1,589.0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4,879,985.10
-162,310,318.4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5,215,884.77
-170,762,103.0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4,171.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0,335,899.67
8,447,613.5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98,631,351.44
-369,391,513.7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315,570.35
73,262,005.78
减:二、费用
87,583,197.74
88,555,441.52
1.管理人报酬
71,079,657.65
64,636,092.83
2.托管费
11,846,609.55
10,772,682.0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4,225,204.34
12,714,300.1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31,726.20
432,36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