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兴业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
管费率进行调整。根据前述事项,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
应的修改,并更新《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及产品资料概要。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均由 0. 08%/年调降至 0.05%/年。
二、《<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见附件 1、《<兴业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见附件 2
三、《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改内容
上述修订内容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一并修改。
四、重要提示
1、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的调整,自 2020 年 9 月 21 日起生效,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
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规定,本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对《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所做的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披露了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前述网站查阅。如有
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该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购买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O 二 O 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附件 2: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部分 基金费用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