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2017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诺安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7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4,404,597.2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诺安聚利债券A
诺安聚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36
00073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34,311,947.27份
10,092,649.95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宏观经济趋势研究、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研究的基础上,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研究为核心,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动态调整各类金融资产比例,结合收益率水平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优化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利率环境、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动判断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并据此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原则上,利率处于上行通道时,缩短目标久期;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则延长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根据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债券价格的相对变化中获利。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受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国债、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不同类属的券种收益率变化特征存在明显的差异,并表现出不同的利差变化趋势。基金管理人将分析各类属券种的利差变化趋势,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类属券种在组合中的构成比例,通过对类属的合理配置力争获取超越基准的收益率水平。
2、债券个券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全面研究和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结合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的研判,从而预测出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结合期限利差与凸度综合分析,制定出具体的利率策略。
(2)信用策略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信用利差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债券所对应信用等级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水平,另一方面为发行人本身的信用状况。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制定相应的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3)动态增强策略
在以上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运用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放大策略和换券策略等,进行增强性的主动投资,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马宏
郭明
联系电话
0755-830266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info@lion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
95588
传真
0755-83026677
(010)66105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lion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诺安聚利债券A
诺安聚利债券C
诺安聚利债券A
诺安聚利债券C
诺安聚利债券A
诺安聚利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547,830.04
-161,769.47
44,231,897.36
3,740,546.32
22,971,811.69
10,817,688.98
本期利润
9,920,891.77
62,622.29
-23,229,249.17
999,208.21
35,501,268.56
14,770,318.5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3
0.0037
-0.0200
0.0189
0.0923
0.062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47%
0.00%
2.85%
2.31%
9.65%
9.0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86
0.0579
0.0687
0.0633
0.0676
0.060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58,901,487.47
10,728,637.09
4,716,826,341.98
25,823,665.16
558,152,458.81
81,300,754.7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4
1.063
1.069
1.063
1.102
1.096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诺安聚利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56%
0.20%
-1.15%
0.06%
-0.41%
0.14%
过去六个月
-0.56%
0.14%
-1.30%
0.05%
0.74%
0.09%
过去一年
0.47%
0.11%
-3.38%
0.06%
3.85%
0.05%
过去三年
13.31%
0.10%
-0.98%
0.08%
14.29%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87%
0.10%
-2.00%
0.09%
15.87%
0.01%
诺安聚利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6%
0.20%
-1.15%
0.06%
-0.61%
0.14%
过去六个月
-0.84%
0.14%
-1.30%
0.05%
0.46%
0.09%
过去一年
0.00%
0.11%
-3.38%
0.06%
3.38%
0.05%
过去三年
11.58%
0.10%
-0.98%
0.08%
12.56%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2.13%
0.10%
-2.00%
0.09%
14.13%
0.0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安聚利债券A
诺安聚利债券C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诺安聚利债券A
诺安聚利债券C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13日生效,2014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诺安聚利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0.6400
281,759,034.12
710,379.77
282,469,413.89
2015
-
-
-
-
合计
0.6400
281,759,034.12
710,379.77
282,469,413.89
单位:人民币元
诺安聚利债券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0.5800
975,040.30
414,997.67
1,390,037.97
2015
-
-
-
-
合计
0.5800
975,040.30
414,997.67
1,390,037.97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3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等。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谢志华
固定收益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基金经理、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基金经理、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聚利债券基金经理、诺安利鑫混合基金经理、诺安景鑫混合基金经理、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理财宝货币基金经理、诺安聚鑫宝货币基金经理、诺安货币基金经理、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
2014年11月13日
-
12
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类品种的研究、投资工作。曾于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基金经理。2012年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现任固定收益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诺安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及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3年5月起任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及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任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任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及诺安聚利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1月起任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任诺安安鑫保本混合、诺安理财宝货币、诺安聚鑫宝货币及诺安货币基金经理,2016年4月任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任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任诺安利鑫混合及诺安景鑫混合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更新并完善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究管理平台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功能,交易中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中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此外,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未发现同向交易价差在上述时间窗口下出现异常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经济运行整体平稳,去杠杆背景下金融严监管是主线,货币政策稳中偏紧。债券市场全年基本延续调整格局,收益率大幅上行,10年国开利率上行超过100bp。
投资运作上,诺安聚利债券在顺利应对了组合规模的大幅波动的基础上进行了波段操作。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诺安聚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7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7%;截至报告期末,诺安聚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6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0%;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为-3.38%。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金融严监管进入落地阶段,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将继续调整,因此在前期债市需求可能仍维持弱势。但当前时点,利率债配置价值已初步显现,后续可等待负债端的稳定,关注经济基本面及融资需求的边际变化带来的机会。信用债方面,低评级债券信用风险仍待释放,信用利差可能继续扩大。
诺安聚利债券将在当前配置的基础上,积极寻找利率债调整后可能出现的机会。同时将继续加强对持仓债券信用资质的跟踪管理,严控组合信用风险。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研究部、财务综合部、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事业部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小组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张品于2018年3月28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158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338,850.55
5,809,625.07
结算备付金
-
29,000,035.35
存出保证金
1,685.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4,960,000.00
3,999,586,4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04,960,000.00
3,949,856,4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49,730,0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65,240,637.86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9,799,550.51
47,088,819.1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99.21
102,698.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16,100,685.45
4,746,828,215.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5,349,541.97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22,060.57
267,393.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2,837.65
2,932,881.02
应付托管费
123,667.91
837,966.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687.60
11,037.79
应付交易费用
22,222.84
68,922.6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46,541.58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0,000.77
60,007.69
负债合计
146,470,560.89
4,178,208.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44,404,597.22
4,438,018,885.67
未分配利润
25,225,527.34
304,631,121.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9,630,124.56
4,742,650,007.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6,100,685.45
4,746,828,215.70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344,404,597.22份,其中,诺安聚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74元,基金份额334,311,947.27份;诺安聚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63元,基金份额10,092,649.95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0,466,069.00
-7,110,276.93
1.利息收入
102,349,445.14
48,382,649.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398,687.78
347,488.71
债券利息收入
85,849,442.21
41,289,447.0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618,108.11
126,575.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483,207.04
6,619,138.7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9,731,826.18
14,495,668.9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9,731,826.18
14,495,668.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597,453.49
-70,202,484.6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50,996.55
213,888.87
减:二、费用
30,482,554.94
15,119,764.03
1.管理人报酬
17,931,570.90
9,018,591.48
2.托管费
5,123,306.01
2,576,740.47
3.销售服务费
73,903.13
234,916.96
4.交易费用
33,089.92
28,034.51
5.利息支出
6,988,245.80
2,945,590.0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988,245.80
2,945,590.05
6.其他费用
332,439.18
315,890.56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983,514.06
-22,230,040.9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83,514.06
-22,230,040.96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38,018,885.67
304,631,121.47
4,742,650,007.1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983,514.06
9,983,514.0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093,614,288.45
-289,389,108.19
-4,383,003,396.6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08,175,233.84
74,762,015.97
982,937,249.81
2.基金赎回款
-5,001,789,522.29
-364,151,124.16
-5,365,940,646.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44,404,597.22
25,225,527.34
369,630,124.5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80,535,912.26
58,917,301.29
639,453,213.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230,040.96
-22,230,040.9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857,482,973.41
551,803,313.00
4,409,286,286.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038,915,258.02
700,078,215.04
5,738,993,473.06
2.基金赎回款
-1,181,432,284.61
-148,274,902.04
-1,329,707,186.6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83,859,451.86
-283,859,451.8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38,018,885.67
304,631,121.47
4,742,650,007.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奥成文______ ______薛有为______ ____薛有为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667号) 批准,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1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188,367,434.8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75,805.3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府机构债、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回购、银行存款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8年3月28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5] 125号文《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 (包括单位和个人)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免征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关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的所得税问题: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 (包括企业和个人)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 (包括企业和个人) 通过基金互认从内地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7%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由内地上市公司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该内地基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时,不再扣缴所得税。
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内地基金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f)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g)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代销机构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注: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不存在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7,931,570.90
9,018,591.4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50,269.47
985,841.15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123,306.01
2,576,740.47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诺安聚利债券A
诺安聚利债券C
合计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
236.15
236.1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
-
53,734.30
53,734.30
合计
-
53,970.45
53,970.45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诺安聚利债券A
诺安聚利债券C
合计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
50,753.36
50,753.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
-
117,543.77
117,543.77
合计
-
168,297.13
168,297.13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按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计提: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38,850.55
53,435.14
5,809,625.07
183,559.4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45,349,541.9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60017
16附息国债17
2018年1月2日
90.98
650,000
59,137,000.00
160210
16国开10
2018年1月5日
88.01
1,060,000
93,290,600.00
合计
1,710,000
152,427,600.00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04,960,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3,999,586,4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7年,本基金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金融工具的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本基金是在发生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a)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时,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b)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016年12月31日:无) 。
(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年末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04,960,000.00
97.84
其中:债券
504,960,000.00
97.8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38,850.55
0.26
8
其他各项资产
9,801,834.90
1.90
9
合计
516,100,685.45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0,078,000.00
27.0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2,787,000.00
49.4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2,787,000.00
49.45
4
企业债券
50,210,000.00
13.5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9,805,000.00
24.30
6
中期票据
82,080,000.00
22.2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04,960,000.00
136.6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210
16国开10
1,300,000
114,413,000.00
30.95
2
160017
16附息国债17
1,100,000
100,078,000.00
27.08
3
130203
13国开03
300,000
30,006,000.00
8.12
4
011754156
17望城经开SCP001
300,000
29,985,000.00
8.11
5
101764006
17浦口康居MTN001
300,000
29,487,000.00
7.9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85.1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799,550.51
5
应收申购款
599.2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801,834.90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诺安聚利债券A
304
1,099,710.35
317,724,905.07
95.04%
16,587,042.20
4.96%
诺安聚利债券C
324
31,150.15
0.00
0.00%
10,092,649.95
100.00%
合计
628
548,414.96
317,724,905.07
92.25%
26,679,692.15
7.75%
注:① 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②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诺安聚利债券A
0
诺安聚利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诺安聚利债券A
0
诺安聚利债券C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诺安聚利债券A
诺安聚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575,284,540.34
613,082,894.5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413,731,977.07
24,286,908.6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02,353,397.86
5,821,835.9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981,773,427.66
20,016,094.6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4,311,947.27
10,092,649.95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没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4月29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公告,自 2017年4月29 日起,旗下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7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注:1、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变更情况:无。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为:
(1)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39,610,018.08
100.00%
810,000,000.00
100.00%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1.3-2017.12.26
4,378,282,837.13
0.00
4,378,282,837.13
0.00
0.00%
2
2017.12.27-2017.12.29
0.00
82,087,686.57
0.00
82,087,686.57
23.83%
3
2017.12.27-2017.12.29
0.00
77,423,507.46
0.00
77,423,507.46
22.48%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形,敬请投资者留意可能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大额赎回可能引发的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风险事项。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产品缴纳增值税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旗下产品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将由产品资产承担,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同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完成相关的纳税申报。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亦可至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lionfund.com.cn查阅详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