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理财债券基金业务的要求,我司对旗下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0年2月28日起生效。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3月4日起,调整旗下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808)、B类(基金代码:000809)、C类(基金代码:001693)基金份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定期定额投资自开通日起)、赎回、基金转托管的基金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本基金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由人民币0.01元调整为人民币1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由人民币0.01元调整为1元,赎回最低份额由0.01份调整为1份,转托管最低份额由0.01份调整为1份。但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仍为人民币50万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不进行调整。
?基金份额 调整前 调整后
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直销柜台为 50万元) 1元(直销柜台 50万元)
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直销柜台为1000元) 1元(直销柜台为 1000元)
定期定额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直销柜台为 50万元) 1元(直销柜台为 50万元)
最低赎回份额 0.01份 1份
最低转托管份额 0.01份 1份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基金转托管基金限制等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人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有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