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9
月26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国铝业(代码:
60160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
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jsfund.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