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8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0,016,157.5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96
00089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3,055,429.53份
6,960,728.04份
注:2018年3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配置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2018年3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晓燕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95
传真
021-20892111
010-6363913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20,654.46
39,074.90
本期利润
1,489,118.07
87,866.9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0
0.011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0%
1.1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84
-0.081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5,317,706.86
6,391,428.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316
0.918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1%
0.12%
-0.16%
0.13%
0.05%
-0.01%
过去三个月
-0.15%
0.11%
0.80%
0.14%
-0.95%
-0.03%
过去六个月
1.40%
0.11%
1.49%
0.13%
-0.09%
-0.02%
过去一年
1.81%
0.09%
1.27%
0.10%
0.54%
-0.01%
过去三年
-3.46%
0.32%
4.23%
0.06%
-7.69%
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55%
0.42%
5.68%
0.06%
-7.23%
0.36%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4%
0.12%
-0.16%
0.13%
0.02%
-0.01%
过去三个月
-0.25%
0.11%
0.80%
0.14%
-1.05%
-0.03%
过去六个月
1.19%
0.11%
1.49%
0.13%
-0.30%
-0.02%
过去一年
1.46%
0.10%
1.27%
0.10%
0.19%
0.00%
过去三年
-4.55%
0.32%
4.23%
0.06%
-8.78%
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96%
0.42%
5.68%
0.06%
-8.64%
0.36%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2月2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2017年8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合同终止事由、赎回费等,大会决定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8月8日起正式生效。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8年3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变更后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准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册资本金17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26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行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丁玥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权益投研部总监、首席权益投资官、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6年7月26日
-
9年
学历: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 2009年7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2015年7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信用研究主管,2016年7月担任研究部总监,2018年6月担任权益投研部总监兼首席权益投资官。2016年7月26日起担任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4日起担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4日起担任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起担任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31日起担任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王美芹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8月5日
-
11年
学历:工商管理、应用金融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1997年7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02年3月至2005年12月,担任北京麦特诺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主管,2007年2月至2015年6月,先后担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部副经理、理财顾问部副总监、专户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6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专户投资经理,2016年8月5日起担任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4日起担任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明凯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2日
2018年2月9日
10年
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判,参与创立了南京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年12月30日至2016年3月2日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17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12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5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15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
赵慧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2日
2018年3月29日
8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10年7月任职于北京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1年4月起在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验。2014年6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月13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3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受流动性超预期宽松的影响,债券市场收益率由短至长全面下行。权益市场则经历了巨幅震荡,市场风格切换频繁。二季度,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国内经济基本面反复,货币市场流动性先紧后松,资本市场波动加大,投资者风险偏好持续降低。债券方面,长端利率债收益率在季初延续三月份的下行,之后由于央行置换式降准与资金面趋紧而快速上行。五月份信用市场违约事件频发促使市场风险偏好快速下降,六月份随着央行一系列呵护市场的措施出台,长端利率再次快速下行,10年国债收益率创下年内新低,但信用债AAA以外各品种的收益率逆势上行,信用利差继续走阔。股市方面,贸易战升级、信用债违约及股权质押爆仓等风险高悬,股市呈现单边下跌态势,截止六月底,上证指数创出2782.38点新低。
报告期内,本基金积极调整股票与债券仓位,并分别通过国债期货套保策略进行多头和空头套保操作平滑组合的利率波动风险。权益资产方面,则通过积极、灵活地调整权益类资产仓位,较好地规避了权益市场的两次大幅调整,切实控制了组合回撤、增强了组合收益。
接下来,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对经济基本面及货币政策的预判,充分发挥产品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的灵活性,力争为持有人获取持续稳定的回报。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基金份额净值为0.931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0%;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基金份额净值为0.918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9%。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上半年GDP增速为6.8%,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对GDP的拉动分别为2.1%、5.3%和-0.7%,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去年高基数因素影响,净出口对GDP拉动由2017年的0.6%降至-0.7%,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消费回升1.2个百分点,投资回落0.1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稳定增长起到支撑作用。
展望2018年下半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消费方面,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仅为9.4%,较2017年下滑0.8个百分点,受到地产价格上涨形成的挤出效应以及去杠杆经济景气度回落下收入增速减缓,叠加消费者边际消费倾向下降,下半年消费增速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其中先行指标汽车销量在上半年压力开始显现;投资端,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维持6.0%,较2017年下降1.2个百分点,基建增速出现大幅回落,制造业投资增速维持稳定,地产相对较高景气成为支撑投资增速保持平稳的重要力量,虽然7月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双双发力支撑基建投资回升,但考虑到当前基建投资规模极大,依赖政府力量拉动基建投资边际力量会逐步弱化,投资端下半年压力也会有所体现。进出口,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下,且美国是中国货物贸易净额的主要来源,若下半年中美贸易未能有效缓解,则出口会面临极大压力。
在此背景下,我们认为权益资产需要进一步消化经济基本面下行和投资者风险偏好逐步回落的压力。相对“黑天鹅”,下半年“灰犀牛”对投资者影响会更加显著,体现在中美贸易、除美联储外的发达经济体流动性收缩对国内流动性边际宽松的冲击、地产调控不确定性、去杠杆潜在的冲击等等。而债券市场整体仍偏暖,但市场预期或因为政策调整而有反复,利率债需要从预期波动中寻找机会,而信用债则将重回票息价值的本源上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运营分管领导、投资分管领导、督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72,737.56
32,970.05
结算备付金
2,694,370.20
1,127,104.42
存出保证金
28,053.28
22,045.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22,147,146.00
111,800,760.00
其中:股票投资
3,479,296.00
11,626,835.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8,667,850.00
100,173,925.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