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1 年 7月 21 日起,中加基金在同花顺基金调整部分基金申购起点金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申购起点金额
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起(含),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申购中加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0914),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 10 元。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http://www.5ifund.com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
本公司网站:http://www.bobbns.com
三、重要提示
1、本次申购金额起点调整仅针对该销售机构,具体申购业务规则、代理销
售机构的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
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
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