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5年1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
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衍生品风险,包括衍生品市场风险和衍生品模型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
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从而获取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主要
分为四类,一是本基金特有风险;二是与指数相关的风险,包括指数的授权、编制、差错风
险,金融模型风险和跟踪误差风险;三是境外投资风险;四是开放式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
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
投资者可使用人民币或美元提交本基金的认购/申购申请,其中使用人民币认购/申购的
份额将被确认为人民币份额,使用美元认购/申购的份额将被确认为美元份额。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
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等信息进行
更新,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1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 9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 15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 32
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 .................................................... 34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2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3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3
第十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2
第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9
第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 .................................................. 81
第十八部分 境外托管人 .................................................. 85
第十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88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4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56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75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77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8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79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
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
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 指《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或本基金: 指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
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
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
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
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试行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18日颁布、同年7
月5日实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
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通知》 指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18日公布的《关于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广发纳斯达克生物
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发起式基金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
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
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
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
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
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
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的境外
金融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
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
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构的
销售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
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
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
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
人民币份额;以外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
回的份额类别,统称为外币份额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
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
基金中的基金 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组
合由各种基金组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
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
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
录投资人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
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
作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
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
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公司行为信息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
资产的价值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
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
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
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客观事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美国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美国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三类,一是海外投资的特殊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
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大额赎回风险、衍生
品投资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一、海外投资的特殊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会因为国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
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这种风险主
要包括:
1、海外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或由于这些
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因而会受到不同国家或地区(对本基金而言,主要指
美国)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制度、经济周期等基本因素的影响,导致本基金的投资绩效面
临较大的波动性和存在潜在损失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目前分为两类份额,分别以人民币、美元计价,经过换汇后投资于主要以美元计
价的金融工具。美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
金资产面临潜在汇率风险。
3、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基金投资的某些境外国家或地区(对本基金而言,主要指美国)出现大的
政治变化,例如政府更迭、国内动乱、政策调整、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等,以及财政、货
币、产业和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等,这些事件甚至可能造成市场剧烈波动,从
而带来投资风险,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
4、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
由于美国的法律法规与中国不同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受到限制或合
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在特定情况下,美国可能会通过该国或该地区的财政、货币、产业、地区发展等方面的
政策进行管制,将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5、会计核算风险
由于美国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的规定存
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6、税务风险
本基金在美国市场进行投资时,需按照当地税务法律法规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
益向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美国税收
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国缴纳本基金销售、
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本基金在投资美国证券市场时会事先了解清楚当地的税务法律法规,同时,在境外托管
人的协助下,完成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扣缴工作。
二、开放式基金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开放式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
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
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 ETF)等。经考察标的指数成份股数量、日均成交量以及日
均成交金额,该指数具有充足的流动性可满足本基金投资的要求。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
购以及赎回安排。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
管理工具以减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赎回款项
被延缓支付、被收取短期赎回费、基金估值被暂停等风险。 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
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匹配。
(2)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在本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
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等措施。发生延
期办理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情形时,投资人面临无法全部赎回或无法及时获得赎回
资金的风险。在本基金延期办理投资者赎回申请的情况下,投资者未能赎回的基金份额还将
面临净值波动的风险。
(3)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
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接收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可能对投
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不利影响。
3)收取短期赎回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短期赎回费的收取将使得投资者在持续持有期限少于 7 日时会承担较高
的赎回费。
4)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一方面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另一方面基金将暂停接受基
金申购赎回申请,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将导致投资者无法申购或赎回本基金。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2、管理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投资策略、人为因素、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误或公司
内部失控而可能产生的损失。管理风险包括:
(1)决策风险: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中,
由于决策失误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2)操作风险:指基金投资决策执行中,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误等人为因
素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3)技术风险: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不当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基金单位的申购赎回而不断变化,若是
由于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以低于目标价格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
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4、金融模型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有时会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风险评估等辅助其做出
投资决策。但在使用金融模型时,可能会因为模型使用不恰当、模型参数的估计错误、数据
录入错误等导致模型使用失败,面临出现错误结论的可能性,从而引起投资损失的风险。
5、衍生品投资风险
衍生工具是为了有效管理金融风险而设计的工具,一般是一种私人合约,其价值是从一
些基础资产价格、参考利率或指数中派生出来的。由于事先涉及的现金流相对较少,所以衍
生工具有杠杆作用,即涉及借款问题。然而,杠杆作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由于交易成
本非常低,杠杆作用可使衍生工具成为一种对冲风险和投机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由于事
先涉及的现金支付较少,因此就更加难以评估潜在的下跌风险。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而不是投机,会
通过控制规模、计算风险价值等手段来有效控制风险。
6、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的主要风险在于交易对手风险,具体讲,对于证券借贷,作
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券
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对于正回购,交易期
满时,可能会出现交易对手方未如约卖回已买入证券未如约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
利息和分红的风险;对于逆回购,交易期满时,可能会出现交易对手方未如约买回已售出证
券的风险。
7、操作风险
本基金境外投资涉及复杂的业务环节及不同的当事方,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
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风险;本基金后台运
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受到影响。
(1) 系统故障风险
当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赎回无法
按正常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瘫痪、核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
指令无法及时传输等风险。
(2) 金融模型风险
金融模型风险是指由于投资决策或风险管理依赖的金融模型错误或参数不准确而引发的
风险。
(3) 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基金经理或交易员在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过程中由于人为失误,造成错误指令或错误
交易,从而引发操作风险,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8、其它风险
(1)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2)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从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带来损失的风
险;
(3)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
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
来风险;
(6)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投资标的指数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所追踪的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NASDAQ Biotechnology Index)由指数供应商
The NASDAQ OMX Group.,Inc(“NASDAQ OMX”)编制和发布,是一只跟踪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
场中生物技术和医药领域股票的行业指数,指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