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2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5月07日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995,597.2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旨在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注重风险控制,通过严谨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个券精选策略控制下行风险,因势利导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沈栩
罗菲菲
联系电话
021-2221188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zhaoyue@cib-fund.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61
95568
传真
021-22211997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ib-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 2018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366,934.92
本期利润
-24,236,628.5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52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4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84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6,609,285.7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8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61%
1.26%
0.28%
0.01%
-6.89%
1.25%
过去三个月
-16.18%
1.14%
0.84%
0.01%
-17.02%
1.13%
过去六个月
-17.42%
1.11%
1.69%
0.01%
-19.11%
1.10%
过去一年
-15.13%
0.95%
3.46%
0.01%
-18.59%
0.94%
过去三年
26.73%
0.73%
11.29%
0.01%
15.44%
0.7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8.50%
0.72%
12.05%
0.01%
16.45%
0.7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2013年3月,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兴业基金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兴业基金的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兴业基金管理了兴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天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增益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兴业启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裕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兴业增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安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安和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嘉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龙腾双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腊博
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2015-05-14
-
14年
中国籍,硕士学位,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2003年7月至2006年4月,在新西兰ANYING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货币策略师;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在新西兰FORSIGHT金融研究有限公司担任策略分析师;2008年5月至2010年8月,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策略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2010年8月至2012年1月担任宏观、策略研究员,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担任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除首任基金经理外,“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投资操作上,本基金秉持绝对收益的理念,自上而下进行资产配置,根据各细分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率预期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4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受到国际贸易环境持续恶化、国内棚改货币化下降、信用风险频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A股市场在全球主要股市中的表现最差。估值经历较为明显的修复后,目前多数行业的估值水平已经回落到了历史较低的位置,下半年随着货币政策持续保持适度宽松,无风险利率进一步下行,股市的吸引力也会逐步提升。我们会根据宏观政策环境、 以及各细分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率预期变化,主动调整持仓的结构和仓位,争取为基金持有人获得稳定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无。
2、估值政策重大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无。
3、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公司方面
估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总部、研究部、投资管理总部(视会议议题内容选择相关投资方向部门)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成。
估值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制定合理、公允的估值方法;对估值方法进行讨论并作出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公允性及合理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评价现有估值方法对新投资策略或新投资品种的适用性,对新投资策略或新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方法作出决定;讨论、决定其他与估值相关的重大问题。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并且认真核查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5、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但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本报告期没有应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4,357,520.93
5,597,215.42
结算备付金
1,618,928.95
7,870,998.26
存出保证金
593,644.04
717,919.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9,424,104.29
139,697,042.96
其中:股票投资
62,826,604.29
107,048,642.9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597,500.00
32,648,4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700,929.41
77,463,050.13
应收利息
179,496.87
908,788.4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6,167.46
108,174.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11,930,791.95
232,363,190.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715,374.87
1,986,327.17
应付赎回款
1,523,197.24
2,259,014.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3,523.50
242,261.35
应付托管费
9,460.30
20,188.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96,306.41
1,616,043.5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3,643.91
150,000.00
负债合计
5,321,506.23
6,273,835.44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82,995,597.21
145,272,931.28
未分配利润
23,613,688.51
80,816,423.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609,285.72
226,089,354.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1,930,791.95
232,363,190.02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85元,基金份额总额82995597.2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
一、收入
-19,119,555.97
15,719,845.46
1.利息收入
707,706.62
4,012,999.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1,748.36
256,063.58
债券利息收入
227,563.78
1,099,561.6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88,394.48
2,657,374.2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227,088.47
647,699.4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7,602,508.47
935,987.4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7,115.34
-1,559,558.9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552,535.34
1,271,271.0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69,693.62
9,549,683.3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69,519.50
1,509,463.11
减:二、费用
5,117,072.57
8,475,313.38
1.管理人报酬
847,084.98
2,594,264.92
2.托管费
70,590.45
216,188.7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4,014,514.08
5,478,120.46
5.利息支出
-
1,446.6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446.67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184,883.06
185,292.6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236,628.54
7,244,532.0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236,628.54
7,244,532.0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5,272,931.28
80,816,423.30
226,089,354.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4,236,628.54
-24,236,628.5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2,277,334.07
-32,966,106.25
-95,243,440.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520,430.84
6,526,105.06
20,046,535.90
2.基金赎回款
-75,797,764.91
-39,492,211.31
-115,289,976.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2,995,597.21
23,613,688.51
106,609,285.72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26,800,156.94
160,760,239.39
487,560,396.3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244,532.08
7,244,532.0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9,249,852.08
-50,947,535.89
-150,197,387.9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8,464,436.24
53,205,663.99
161,670,100.23
2.基金赎回款
-207,714,288.32
-104,153,199.88
-311,867,488.2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7,550,304.86
117,057,235.58
344,607,540.4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卓新章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庄孝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楼怡斐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 680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5,005,036,402.75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5)第0580号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银行存款、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间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