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瑞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4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6,484,147.2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瑞享混合I
易方达瑞享混合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437
00143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2,532,786.13份
73,951,361.16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严格遵守低估值的股票投资逻辑,以绝对收益为目标,力争获得稳健、持续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林葛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99
传真
020-85104666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易方达瑞享混合I
易方达瑞享混合E
本期已实现收益
-3,684,559.34
-2,577,805.89
本期利润
2,270,115.50
75,750.0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6
0.00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62%
2.53%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易方达瑞享混合I
易方达瑞享混合E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855
0.057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3,225,817.79
81,020,253.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32
1.09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瑞享混合I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80%
1.29%
0.29%
0.01%
5.51%
1.28%
过去三个月
-5.73%
1.35%
0.88%
0.01%
-6.61%
1.34%
过去六个月
2.62%
1.10%
1.76%
0.01%
0.86%
1.09%
过去一年
0.38%
1.03%
3.55%
0.01%
-3.17%
1.02%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3.20%
1.59%
7.28%
0.01%
25.92%
1.58%
易方达瑞享混合E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79%
1.28%
0.29%
0.01%
5.50%
1.27%
过去三个月
-5.76%
1.34%
0.88%
0.01%
-6.64%
1.33%
过去六个月
2.53%
1.09%
1.76%
0.01%
0.77%
1.08%
过去一年
0.18%
1.03%
3.55%
0.01%
-3.37%
1.02%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60%
1.27%
7.28%
0.01%
2.32%
1.2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
易方达瑞享混合I
/
易方达瑞享混合E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I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20%,E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2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旗下设有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大连等分公司和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易方达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2004年10月,易方达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8月,易方达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年12月,易方达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2008年2月,易方达获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2年10月,易方达获得管理保险委托资产业务资格。2016年12月,易方达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资格。截至2017年6月30日,易方达的总资产管理规模达到11000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4842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裕宁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01-23
-
7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中山华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QQ Distinction Pty Ltd董事、财务负责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兼行业研究员。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6次,其中14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2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上半年,国内经济维持弱复苏,PPI及核心CPI均出现走弱迹象,但绝对值仍处高位。房地产市场虽有所降温,但销量维持高位震荡,其低库存为国内投资增速提供一定支持。与此同时,出口数据向好,国内消费平稳,经济增长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为国内金融市场去杠杆提供了一个不错时间窗口。上半年国内流动性持续偏紧,银行间利率震荡上行,A股风险偏好维持低位,防御气氛浓厚。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证指数收于3192点,上涨2.86%,创业板指数收于1818点,下跌7.34%。市场热度持续下降,上证日均成交额进一步萎缩到2000亿元以下。A股结构性分化严重,大部分中信行业指数均下跌。家电、食品饮料走出独立行情,上半年均取得19%以上收益,电子元器件及银行收益也接近10%,计算机、传媒、纺织服装、农林牧渔、国防军工等估值较高行业跌幅较大,上半年均超过10%。流动性持续偏紧,经济数据维持底部运行,导致市场风险偏好进一步收缩,成长股及周期股资金持续撤出,向稳定性高的消费股和价值股集中,存量市场博弈迹象明显。
受到对财政政策持续发力的预期判断失误的影响,本基金上半年配置了较多的基建及建筑类相关标的,导致净值出现较大回撤,并止损离场。本基金后期逐步从配置上向景气周期向上的价值股及部分估值进入合理区间的成长股切换,净值逐步企稳回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I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33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2%;E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9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仍然维持震荡市的判断,但市场结构性分化可能得到一定缓和。我们判断下半年经济数据从短期高点逐步回落概率较大,央行货币政策上可能从偏紧向中性方向发展。在“趋弱的经济”加上“偏松的流动性”情况下,防御属性较强的价值股将面临一定分化,而内生增长较强的成长股关注度有望提高。
在下一阶段资产配置上,我们将维持较高的股票仓位,以景气周期持续向上的价值股为主,并适当增加估值合理的成长股配置。结构上比较看好白酒、家电等估值较低、景气周期持续的行业,并增加新能源、医药等行业周期好转、估值合理的成长股。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常务副总裁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瑞享混合I: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瑞享混合E: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4,245,361.95
11,198,656.10
结算备付金
2,280,974.41
2,089,014.51
存出保证金
244,068.71
376,087.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7,788,453.41
176,365,768.43
其中:股票投资
187,788,453.41
176,182,785.6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82,982.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6,019.00
3,987,930.25
应收利息
4,816.06
9,456.0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33,721.31
70,908.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15,063,414.85
194,097,821.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8,868,128.17
1,547,750.90
应付赎回款
304,024.40
12,121.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1,731.96
131,109.54
应付托管费
24,699.74
24,583.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196.56
12,871.07
应付交易费用
1,296,330.79
1,009,985.0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9,231.65
60,010.65
负债合计
10,817,343.27
2,798,431.2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66,484,147.29
159,828,135.15
未分配利润
37,761,924.29
31,471,254.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4,246,071.58
191,299,389.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5,063,414.85
194,097,821.11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I类基金份额净值1.332元,E类基金份额净值1.096元;基金份额总额166,484,147.29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I类基金份额总额92,532,786.13份,E类基金份额总额73,951,361.1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7,220,791.11
20,428,863.14
1.利息收入
98,984.39
417,540.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4,071.89
153,821.08
债券利息收入
4,912.50
203,721.6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59,998.2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10,906.94
15,779,335.8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254,413.92
14,715,972.8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906.77
637,645.8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48,413.75
425,717.0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608,230.76
4,150,431.9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4,482.90
81,554.37
减:二、费用
4,874,925.58
9,106,215.41
1.管理人报酬
834,967.88
906,099.90
2.托管费
156,556.50
169,893.72
3.销售服务费
84,930.56
63,602.72
4.交易费用
3,589,442.08
7,722,908.19
5.利息支出
-
4,654.8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4,654.80
6.其他费用
209,028.56
239,056.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45,865.53
11,322,647.7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45,865.53
11,322,647.7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9,828,135.15
31,471,254.70
191,299,389.8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345,865.53
2,345,865.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656,012.14
3,944,804.06
10,600,816.2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8,481,913.48
11,451,787.31
59,933,700.79
2.基金赎回款
-41,825,901.34
-7,506,983.25
-49,332,884.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6,484,147.29
37,761,924.29
204,246,071.5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1,583,987.03
37,076,131.78
258,660,118.8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322,647.73
11,322,647.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9,761,201.93
-13,888,985.56
-83,650,187.4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070,064.35
3,242,950.03
28,313,014.38
2.基金赎回款
-94,831,266.28
-17,131,935.59
-111,963,201.8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1,822,785.10
34,509,793.95
186,332,579.0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41号《关于准予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3,801,701.2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