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改革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5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4,300,791.76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价值+主题"的投资方法,发现并精选能够分享中国改革红利的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净值的稳定增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积极灵活的投资策略,通过前瞻性地判断不同金融资产的相对收益,完成大类资产配置。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精选个股,完成股票组合的构建,并通过运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完成债券组合的构建。在严格的风险控制基础上,力争实现长期稳健的绝对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向途
张燕
联系电话
400-00-95526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bobbns.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
95555
传真
010-66226080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
100050
518040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李建红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bobbn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8月13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776,581.49
11,661,536.84
本期利润
-1,410,715.87
14,913,360.2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7
0.066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63%
6.4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44%
6.6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487,199.31
11,509,963.6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18
0.052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8,787,991.07
233,771,485.5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18
1.066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6.18%
6.65%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3日生效,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成立已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07%
0.44%
0.51%
0.44%
-3.58%
-
过去六个月
-0.32%
0.44%
3.24%
0.46%
-3.56%
-0.02%
过去一年
-0.44%
0.49%
-5.60%
0.84%
5.16%
-0.35%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5年08月13日-2016年12月31日)
6.18%
0.50%
-7.83%
1.03%
14.01%
-0.5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
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2015年净值增长率表现期间为2015年8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净值增长率表现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是第三批银行系试点中首家获批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股东分别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股比例分别为62%、33%、5%。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管理十三只基金,分别是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31,C类000332)、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552,C类000553),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914)、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37)、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类002027, C类002533)、 中加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440)、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类002881 ,C类002882 )、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155)、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28)、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660,C类003661)、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45)、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673)、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17)。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旭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8月13日
-
8
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东软集团、隆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2015年3月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13日至今)、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日至今)、中加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23日至今)。
注:1、任职日期说明:张旭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司通过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法,保证各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防止不同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保护各类资产委托人的利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买卖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A股市场全年呈“下跌-震荡”走势。一月份A股市场在熔断等多重因素下剧烈下跌,后续底部震荡、但震荡中枢缓慢攀升,全年上证指数累计下跌12.3%。本基金2016年操作以稳健为主,在年初保持了中性偏低仓位,有效规避了市场剧烈下跌风险,并在二三季度维持中性仓位,但在年底遭遇了流动性收缩和险资监管等不利因素,十二月份净值有所回撤。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061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我们认为宏观经济可能呈前高后低走势,政策层面依然以防范风险为主,但从大类资产配置角度看,权益类资产吸引力会逐步体现,我们对2017年A股市场保持谨慎乐观态度。操作层面我们将从基本面研究出发,着重选取有明确增长、估值合理的行业或公司进行配置,力争抓取确定性机会,为持有人带来持续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由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督检查。加强合规风险的事前控制,认真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严格事前的监督审查和控制机制,对基金募集、市场营销、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进行事先的合法合规审查工作;在风控系统中设置投资合规参数,对投资行为进行事中监控和预警;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开展专项稽核,通过事后检查的方式促使投资运作合法合规。除此之外,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对各业务部门拟定的制度规范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业务流程的合法合规;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宣导并组织合规培训,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并营造公司整体的合规文化氛围。
同时,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和权限;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呈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及公司董事会。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成立估值小组和风险内控小组。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成员由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运营保障部门负责人、基金会计人员、投资研究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成员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
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无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字第【170126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页至第32页的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中加改革红利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加改革红利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中加改革红利基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加改革红利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李砾、管祎铭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7-03-24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4,962,267.29
99,047,723.83
结算备付金
8,142,401.09
4,537,388.86
存出保证金
105,001.65
75,254.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49,433,952.66
41,876,254.52
其中:股票投资
149,433,952.66
30,090,510.3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1,785,744.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60,000,000.00
188,100,453.8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9,246.24
120,369.5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776.02
37,044.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62,664,644.95
333,794,489.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2,948,071.57
98,900,000.00
应付赎回款
156,802.27
400,658.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1,440.40
298,139.78
应付托管费
50,240.05
49,689.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40,805.21
237,566.3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79,294.38
136,948.83
负债合计
13,876,653.88
100,023,003.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34,300,791.76
219,197,311.3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4,487,199.31
14,574,174.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8,787,991.07
233,771,485.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2,664,644.95
333,794,489.49
注:1.本报告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于2016年12月31日,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1.0618元,基金份额总额234,300,791.7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904,789.98
17,104,016.25
1.利息收入
2,620,307.82
1,302,490.5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78,195.15
700,491.26
债券利息收入
154,246.13
53,043.9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087,866.54
548,955.3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392,451.10
12,509,223.9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8,028,590.41
12,429,576.39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12,973.4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1,350,887.29
79,647.5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8,187,297.36
3,251,823.3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79,328.42
40,478.42
减:二、费用
5,315,505.85
2,190,656.02
1.管理人报酬
3,365,559.46
1,325,916.18
2.托管费
560,926.58
220,986.0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20
898,487.38
419,128.8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4.7.22
490,532.43
224,62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10,715.87
14,913,360.2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10,715.87
14,913,360.23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9,197,311.33
14,574,174.25
233,771,485.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10,715.8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