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新蓝筹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6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6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1,565,839.9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中国经济动向,把握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趋势和周期变动特征,挖掘不同发展阶段下的优势资产及行业投资机会,积极选择深度受益的新兴蓝筹股票,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持续、较快成长的发展成果,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本基金投资从经济增长的长期规律出发,结合我国最新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方向,采取自下而上的价值型投资策略,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以“新蓝筹”资本增值型投资为主导,非常密切地关注公司的管理、历史、商业模式、成长前景。本基金对市场运行特征进行跟踪,选取在行业中已处于龙头地位且具备长期核心竞争优势、持续稳定成长性、估值相对合理和价值稳定成长的新蓝筹主题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356,047.34
本期利润
-41,215,706.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6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9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5,802,691.8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9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44%
1.17%
-6.04%
1.02%
-0.40%
0.15%
过去三个月
-6.03%
1.11%
-7.62%
0.91%
1.59%
0.20%
过去六个月
-6.64%
1.15%
-9.65%
0.92%
3.01%
0.23%
过去一年
4.78%
0.93%
-2.43%
0.76%
7.21%
0.1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9.30%
0.96%
-4.63%
1.08%
33.93%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6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蓝筹主题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113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筱苓
权益投资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8月6日
-
21
曾任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首席交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工银核心价值混合基金、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稳健成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部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2011年10月11日至2017年7月19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2017年8月8日,担任工银瑞信绝对收益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0日至2017年8月8日,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下跌约12.9%,创业板指下跌约8.3%。A股市场表现弱势,主要指数均告下跌。分行业来看,中信一级行业指数中,仅医药、食品饮料和餐饮旅游3个行业指数收涨,其余27个行业指数均下跌,其中跌幅超过20%的行业有7个,通信、电力设备、传媒、机械跌幅居前。与2017年相比,市场风格较为均衡。
2018年1季度,市场资金面逐步宽松,从短端利率到长端利率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受到利率水平回落的影响,以及政策面的暖风吹动,股票市场风险偏好显著提升,创业板明显跑赢主板。但进入2季度之后,受中美贸易战、社融数据大幅回落等影响,市场大跌,情绪悲观。考虑到贸易战带来的影响,实体经济资金面的紧缩,以及房地产市场持续进行的调控,我们认为下半年宏观经济有可能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A股市场在2季度的大幅下跌,正是对此预期的反映。虽然实体经济的盈利依然较好,但我们担心接下来是否会有盈利下调的风险,目前看这依然是一个未知数,但我们会为此做出准备,对持仓个股的盈利展望进行重新评估,并据此进行调整。
随着市场的下跌,悲观气氛蔓延,抛售频繁出现。但如果从较长时间的维度来看,经过2016年、2017年的供给侧改革,以及房地产的去库存,企业部门的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资产负债表得到较好的修复,银行系统的风险也得以缓解。与3年前比,整个宏观经济的系统性风险大大降低。这一有利因素的长期影响,并没有反映在当下的市场预期里。同时,市场对于贸易战的负面影响反映较多,忽视了贸易战其实存在着相当多的变数。我们不能占卜未来,但适当站在市场情绪的对面,有可能帮助我们捕捉到更好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在上半年增加了食品饮料、医药、电力行业的配置,减少了券商、地产行业的配置。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6.6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6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乃至更长时期,我们依然看好受益于收入提高、老龄化等趋势的消费与医药板块,我们认为由于有庞大的人口基数,以及内部发展的不均衡,中国的消费和医药行业是孕育好公司的肥沃土壤。此外,我们还看好电力行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5,525,464.87
1,650,173.79
结算备付金
681,967.54
344,038.17
存出保证金
55,648.17
57,590.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3,251,448.16
348,641,470.41
其中:股票投资
343,251,448.16
327,934,770.4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20,706,7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67,205.96
51,227,176.08
应收利息
16,132.98
489,870.1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78,809.13
823,525.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21,776,676.81
403,233,844.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883,887.81
842,020.92
应付赎回款
1,114,571.58
288,585.28
应付管理人报酬
537,909.41
479,285.50
应付托管费
89,651.57
79,880.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66,247.60
191,283.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1,716.96
354,907.38
负债合计
5,973,984.93
2,235,962.9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21,565,839.91
289,629,660.15
未分配利润
94,236,851.97
111,368,220.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5,802,691.88
400,997,881.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1,776,676.81
403,233,844.02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
2、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93元,基金份额总额为321,565,839.91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35,979,511.79
36,524,010.95
1.利息收入
564,036.43
287,535.5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56,920.66
122,648.20
债券利息收入
125,075.78
158,709.2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2,039.99
6,178.1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421,308.07
13,931,160.0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2,363,107.57
11,443,637.8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62,850.19
21,140.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895,350.31
2,466,382.0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4,571,754.01
22,194,022.7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06,897.72
111,292.60
减:二、费用
5,236,194.88
2,369,605.45
1.管理人报酬
3,590,898.86
1,690,435.72
2.托管费
598,483.09
281,739.3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852,587.24
288,469.64
5.利息支出
-
2,107.6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2,107.60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194,225.69
106,853.1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215,706.67
34,154,405.5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215,706.67
34,154,405.5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89,629,660.15
111,368,220.89
400,997,881.0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1,215,706.67
-41,215,706.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1,936,179.76
24,084,337.75
56,020,517.5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8,390,433.28
74,899,789.57
233,290,222.85
2.基金赎回款
-126,454,253.52
-50,815,451.82
-177,269,705.3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21,565,839.91
94,236,851.97
415,802,691.8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5,076,250.07
11,244,622.17
186,320,872.2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4,154,405.50
34,154,405.5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4,798,324.08
10,848,149.45
75,646,473.5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2,649,728.92
20,964,104.80
143,613,833.72
2.基金赎回款
-57,851,404.84
-10,115,955.35
-67,967,360.1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9,874,574.15
56,247,177.12
296,121,751.27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42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注册,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30,155,963.6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蓝筹主题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x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