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指引》)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对旗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估值指引》规定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重要提示:
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当日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或登录网站www.tk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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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