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814
交易代码
0018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46,566,354.5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综合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严格控制风险,在为投资人提供投资金额安全保证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本策略(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CPPI策略以数量化的分析模型为基础,主要通过动态地监控和调整基金在固定收益资产与风险资产上的投资比例,确保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水平不超过基金可承担的损失限额(又称安全垫),以实现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目标。而主动承担股票投资风险,通过选择市场时机和精选个股进行投资,还可为基金实现资本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积极配置的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齐岩
张波
联系电话
010-68779688
0755-82080387
电子邮箱
qiyan@ncfund.com.cn
zhangbo746@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95511-3
传真
010-68779528
0755-2216807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n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168,263.41
本期利润
6,820,859.3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55,377,867.0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0%
0.10%
0.31%
0.00%
0.09%
0.10%
过去三个月
0.50%
0.10%
0.93%
0.00%
-0.43%
0.10%
过去六个月
0.60%
0.09%
1.87%
0.00%
-1.27%
0.09%
过去一年
0.80%
0.09%
2.31%
0.00%
-1.51%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80%
0.09%
2.31%
0.00%
-1.51%
0.09%
注:1、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业绩比较标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1.5。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1月19日至2016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于2015年1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已完成建仓,且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2004年12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35只开放式基金,即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姚秋
本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衡投资部副总监、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11-19
-
3
经济学博士、注册金融分析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投资银行部投资研究工作、中国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14年4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衡投资部副总监、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货币政策基调从偏向宽松转为中性,市场对通胀的担忧经历了先上升后下降的过程,信用事件爆发的频度变高,股票市场再度回落,债券市场经历了收益率上行再下行的震荡走势。整个上半年,我们仍维持对债市的谨慎态度,以高评级短久期债券为主要持仓品种,严防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对安全垫的侵蚀。股票方面,我们注意到市场呈现两极分化格局:一方面,主流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有所降低,有业绩支撑的消费类行业受到追捧;另一方面,部分投资者追逐次新股版块和新能源汽车等概念版块,表现出较高风险偏好。在这样的市场中,我们仍以安全边际作为标的选择的主要标准,仓位上与产品的安全垫相匹配,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进行股票投资。作为增强收益的手段,我们也参与了新股和转债申购。我们根据安全垫状况,在股票与债券资产间进行动态配置,总体操作偏保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于2015年1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报告截止2016年06月30日未满一年。截至2016年0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1.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下半年,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依旧会在保增长、调结构两大宏观目标间寻求平衡。短期经济增速和通胀水平仍可能维持目前的状态。中期来看,在供给侧改革方针的指引下,预计整个宏观经济仍以结构调整为主,在此过程中逐渐寻找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一旦经济发生超预期下行,稳增长的政策会有所加码。大宗商品市场活跃可能会对PPI构成一定上行支撑,并随后会向CPI传导,对此需要密切关注;汇率受政策因素、海外因素等多重影响,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不确定因素,我们也将密切关注民粹主义抬头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影响。货币政策仍有进一步宽松的空间,但会受到通胀和汇率两大不确定因素的掣肘。总体来看,宏观条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短期内趋于中性,下半年中长期债券的性价比进一步下降。在债券投资操作中,我们将在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维持中短组合久期,并密切关注基本面变化对债市的影响,当收益率出现大幅走高时,我们将视宏观环境进行久期调整。转债类资产目前仍处于标的稀缺阶段,存续标的虽然有所增多,但转股溢价率仍偏高,目前尚无大比例配置价值,我们将等待新转债供给增多后逐渐恢复对转债的投资。对于股票投资,我们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维持一定仓位,加强对标的的筛选,并择优配置错杀标的。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一、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投资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二、基金会计的职责分工
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三、投资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四、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五、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16年08月23日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3,746,762.37
23,698,114.96
结算备付金
314,838.39
22,600,597.34
存出保证金
47,480.36
9,308.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973,216,970.62
602,350,957.13
其中:股票投资
88,368,715.81
28,319,00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84,848,254.81
574,031,95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6,800,705.00
114,000,27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9,245.34
383,794,845.38
应收利息
12,396,918.07
8,960,515.1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156,782,920.15
1,155,414,608.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7,275.58
5,812,515.62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55,845.91
779,908.01
应付托管费
94,480.72
97,488.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94,480.72
97,488.49
应付交易费用
84,228.95
25,432.8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28,741.24
44,766.87
负债合计
1,405,053.12
6,857,600.36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146,566,354.54
1,146,566,354.54
未分配利润
8,811,512.49
1,990,653.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5,377,867.03
1,148,557,007.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56,782,920.15
1,155,414,608.06
注:本基金于2015年11月19日成立,报告截止日2016年06月30日未满一年,基金份额净值1.008元,基金份额总额1,146,566,354.5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12,908,071.08
1.利息收入
13,335,983.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8,912.94
债券利息收入
11,081,354.3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095,716.3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919,491.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466,327.4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420,134.0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033,03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347,404.0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二、费用
6,087,211.75
1.管理人报酬
4,570,286.88
2.托管费
571,285.85
3.销售服务费
571,285.85
4.交易费用
136,312.6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38,040.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820,859.3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820,859.33
注:本基金于2015年11月19日成立,报告截止日2016年06月30日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46,566,354.54
1,990,653.16
1,148,557,007.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820,859.33
6,820,859.3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46,566,354.54
8,811,512.49
1,155,377,867.03
注:本基金于2015年11月19日成立,报告截止日2016年06月30日未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友,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18号文《关于准予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募集的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于2015年11月11日通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直销系统公开发售,发行期限: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募集资金总额1,146,566,354.54元, 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74,354.54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验字[2015]第0136002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5年11月19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申请发行基金募集份额不少于2 亿份,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在每个开放期间的前3个月、开放期间及开放期的后3个月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本周期内(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四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06月30日。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