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03月3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中欧300
基金主代码
166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06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6,888,158.2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08-16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A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E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中欧300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07
00188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6,252,161.71份
635,996.5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作为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标的指数,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求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误差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及数量化投资技术,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度优化调整,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取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黎忆海
张志永
联系电话
021-68609600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箱
liyihai@zofund.com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68609700、400-700-9700
95561
传真
021-33830351
021-6215921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zo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A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668,647.56
61,865,106.46
-700,450.39
本期利润
-7,527,336.49
21,538,455.83
67,626,363.9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01
0.2259
0.393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78%
7.82%
51.4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753
0.2884
-0.058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6,112,363.19
83,443,410.73
316,966,820.1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753
1.2884
1.1949
3.1.4 期间数据和指标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E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84
4,355.01
-
本期利润
-41,351.30
9,806.3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11
0.0718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63%
11.74%
-
3.1.5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710
0.176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48,336.55
326,230.5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766
1.2877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自2015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A)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6%
0.65%
1.67%
0.67%
-0.21%
-0.02%
过去六个月
6.83%
0.71%
4.72%
0.72%
2.11%
-0.01%
过去一年
-8.78%
1.39%
-10.63%
1.33%
1.85%
0.06%
过去三年
48.98%
1.72%
40.46%
1.70%
8.52%
0.02%
过去五年
51.32%
1.55%
39.91%
1.54%
11.41%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今
22.33%
1.47%
20.19%
1.49%
2.14%
-0.0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比较基准每个交易日进行一次再平衡,每个交易日在加入损益后根据设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大类资产之间的再平衡,使大类资产比例保持恒定。
阶段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E)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51%
0.65%
1.67%
0.67%
-0.16%
-0.02%
过去六个月
6.89%
0.71%
4.72%
0.72%
2.17%
-0.01%
过去一年
-8.63%
1.38%
-10.63%
1.33%
2.00%
0.05%
自基金份额运作日起至今
2.10%
1.43%
-0.68%
1.38%
2.78%
0.05%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比较基准每个交易日进行一次再平衡,每个交易日在加入损益后根据设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大类资产之间的再平衡,使大类资产比例保持恒定。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06月24日-2016年12月31日)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LOF)E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0月12日-2016年12月31日)
注:自2015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图示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2015年10月8日本基金新增E类份额,2015年度数据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2月31日数据。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88亿元人民币,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0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曲径
基金经理,事业部负责人
2015年05月18日
-
10年
历任千禧年基金量化基金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线高级副总裁。2015年4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事业部负责人,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中欧数据挖掘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欧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投资决策方面,基金经理共享研究报告、投研体系职权划分明确且互不干预、各基金持仓及交易信息等均能有效隔离;在交易执行方面,以系统控制和人工审阅相结合的方式,严控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另外,中央交易室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对公平交易实施一线监控,监察稽核部也会就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定期进行公平交易的内部审计工作。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过程中,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交易时间间隔、交易时间顺序、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并与基金经理进行了沟通确认,从最终结果看,造成同向价差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市场经历了A股市场经历了熔断暴跌,底部振荡,和小幅反弹三个阶段;二季度大盘筑底企稳,整体波动率明显下降,不同行业收益分化较大,业绩好成长性预期强的行业,如新能源车产业链等板块有结构化行情;三季度,市场整体波动率又创新低,市场的预期风险不高,同时成长股业绩普遍超预期,业绩驱动的行情有利于量化方法甄选个股;四季度,尤其在11月后,小盘股风险大幅释放,蓝筹股和创业板的剪刀差效应十分明显,整体市场呈现震荡行情。报告期内,我们在依照合同,保持被动仓位完全复制沪深300的情况下,通过量化选股模型增配了包括国企改革,智能制造等概念股票板块,同时积极参与了新股申购,增厚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63%;E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率为-10.6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年,我们认为在央行隐形加息的情况下,流动性收紧必然从银行间逐渐传到资本市场,对比历史情况,有业绩驱动的蓝筹股在加息周期中,表现较好。我们将利用量化模型,捕捉估值合理,盈利质量较高,盈利能力持续恢复的相关个股和板块,增强指数基金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647,124.73
6,484,193.19
结算备付金
5,540.00
96,404.41
存出保证金
11,041.68
31,948.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536,358.87
78,381,280.29
其中:股票投资
61,536,358.87
78,381,280.2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6,130.24
-
应收利息
2,587.39
3,186.9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385.52
27,866.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7,353,168.43
85,024,879.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734.29
应付赎回款
2,109.04
710,406.22
应付管理人报酬
58,341.67
72,499.14
应付托管费
8,751.27
10,874.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8,351.06
65,110.5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14,915.65
395,612.97
负债合计
492,468.69
1,255,238.0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6,888,158.22
65,018,143.56
未分配利润
9,972,541.52
18,751,497.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860,699.74
83,769,641.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7,353,168.43
85,024,879.38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753元,基金份额总额56,888,158.22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1753元,基金份额总额56,252,161.71份;E类基金份额净值1.1766元,基金份额总额635,996.5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997,377.50
24,506,745.63
1.利息收入
83,611.45
157,835.5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3,611.45
156,673.74
债券利息收入
-
3.1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158.5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04,928.00
64,347,971.3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32,718.42
62,661,465.9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10,799.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437,646.42
1,675,705.7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900,065.07
-40,321,199.3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148.12
322,138.07
减:二、费用
1,571,310.29
2,958,483.50
1.管理人报酬
711,308.30
1,312,333.10
2.托管费
106,696.29
196,849.9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13,390.87
782,197.9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639,914.83
667,102.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568,687.79
21,548,262.1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568,687.79
21,548,262.1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5,018,143.56
18,751,497.74
83,769,641.3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568,687.79
-7,568,687.7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129,985.34
-1,210,268.43
-9,340,253.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732,859.99
1,225,545.35
11,958,405.34
2.基金赎回款
-18,862,845.33
-2,435,813.78
-21,298,659.1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6,888,158.22
9,972,541.52
66,860,699.74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65,269,910.92
51,696,909.23
316,966,820.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1,548,262.13
21,548,262.1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0,251,767.36
-54,493,673.62
-254,745,440.9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7,196,923.73
25,567,873.96
92,764,797.69
2.基金赎回款
-267,448,691.09
-80,061,547.58
-347,510,238.6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5,018,143.56
18,751,497.74
83,769,641.3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建平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杨毅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音然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588号《关于核准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201,873,408.5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16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0年6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202,197,493.3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4,084.7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0]第25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57,032,620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8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选择按市价流通或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根据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