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基本情况
项目
数值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兴利
场内简称
基金主代码
0019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2-23
基金管理人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98,739,508.78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2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兴利A
圆信永丰兴利C
下属2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下属2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918
001919
报告期末下属2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98,391,308.88
348,199.90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等因素,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吕富强
张志永
联系电话
021-60366000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箱
service@gtsfund.com.cn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70088
95561
传真
021-60366006
021-62159217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402单元之175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20楼
邮政编码
200122
200041
法定代表人
洪文瑾
高建平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gts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报告期(2017-01-01 至 2017-06-30)
圆信永丰兴利
圆信永丰兴利A
圆信永丰兴利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8,297,692.27
7,338.54
本期利润
9,148,328.62
-703.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1
-0.001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0.51 %
-0.13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50 %
0.30 %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2017-06-30)
圆信永丰兴利
圆信永丰兴利A
圆信永丰兴利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298,414.71
68.3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24
0.000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02,689,723.59
348,268.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2
1.000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2017-06-30)
圆信永丰兴利
圆信永丰兴利A
圆信永丰兴利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1.70 %
1.30 %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62 %
0.06 %
0.90 %
0.06 %
0.72 %
0.00 %
过去三个月
0.50 %
0.09 %
-0.88 %
0.08 %
1.38 %
0.01 %
过去六个月
0.50 %
0.09 %
-2.11 %
0.08 %
2.61 %
0.01 %
过去一年
0.20 %
0.11 %
-3.50 %
0.10 %
3.70 %
0.0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70 %
0.11 %
-3.81 %
0.09 %
5.51 %
0.02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63 %
0.06 %
0.90 %
0.06 %
0.73 %
0.00 %
过去三个月
0.40 %
0.09 %
-0.88 %
0.08 %
1.28 %
0.01 %
过去六个月
0.30 %
0.09 %
-2.11 %
0.08 %
2.41 %
0.01 %
过去一年
-0.20 %
0.11 %
-3.50 %
0.10 %
3.30 %
0.0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0 %
0.11 %
-3.81 %
0.09 %
5.11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A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C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14号文批准,于2014年1月2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由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位于厦门,主要业务经营团队位于上海,是厦门首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海西首家两岸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九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别为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丰润货币市场基金、圆信永丰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圆信永丰兴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许燕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02-23
-
7年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助理。历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林铮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04-11
-
8年
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历任厦门国贸集团投资研究员、国贸期货宏观金融期货研究员、海通期货股指期货分析师、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副总监。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基金经理对个券及投资组合的投资比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开展公平交易工作。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等方面的监控分析,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等,公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其中,在同向交易的监控和分析方面,根据法规要求,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通过定期抽查前述的同向交易行为,定性分析交易时机、对比不同投资组合长期的交易趋势,重点关注任何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的情形。对于识别的异常情况,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解释。同时,公司根据法规的要求,通过系统模块定期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内(T=1日、T=3日、T=5日)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采用概率统计方法,重点关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溢价率均值是否为零的t检验,以及同向交易价格占优的交易次数占比分析。在一级市场证券申购和分配方面,事前对申购指令单进行审核监控,事后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申购报价单进行核查,确保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
报告期内,通过前述分析方法,未发现公司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抽样分析,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存在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等的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平稳运行,且表现出较强的韧性,CPI低位徘徊,工业生产PPI见顶回落。上半年债券市场呈现震荡格局,受金融去杠杆政策影响,债券收益率在5月前上行速度较快,信用利差大幅走阔;6月伴随前期金融监管取得一定进展,央行于半年末MPA考核期积极对冲流动性季节波动,通过公开市场逆回购、MLF等大量净投放银行间流动性,带动债券市场交投情绪回暖。国债/金融债利率自六月上旬最高点快速下行至10-25BP,信用债也下浮20-70BP显示信用走势更强,带动债券基金产品净值出现一波明显上涨。
投资策略上,上半年债券基金整体维持短久期、低杠杆的保守稳健操作策略。六月以来伴随市场回暖,考虑债券票息的持有价值好于交易价值,我们逐步拉长债券组合久期,从一季度偏防御的投资策略调整到防攻互补的中性久期组合。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圆信永丰兴利A类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元(累计净值:1.01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截至本报告期末,圆信永丰兴利C类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累计净值:1.01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0%;圆信永丰兴利A、C类的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均为-2.1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地方债务融资收紧、基建投资增速下行以及库存周期的结束将对下半年宏观经济构成一定下行压力,但制造业投资、 出口、消费的平稳将对经济形成支撑,下半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有限。加强金融监管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的主基调,对债市的影响会长期存在;人民币汇率企稳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将保持稳健中性。在目前过度平坦的曲线在陡峭化过程中,中短端投资机会更为确定,包括1-3年利率债和中高等级信用债等。信用交易价值虽不高,但票息部分收益仍可在与负债久期匹配后稳定获取。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设立估值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执行。估值委员会的成员由首席投资官或其授权代表、清算登记部分管领导、研究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总监、清算登记部总监和相关基金会计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评估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并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基金核算、行业研究等方面的业务骨干,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属于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而取得中债数据估值服务;本基金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证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而取得中证数据估值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报告期内实施利润分配1次,实际分配金额为27,291,155.20 元。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06-30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06-30
上年度末
2016-12-31
资产:
银行存款
202,053,682.61
5,668,130.02
结算备付金
500.08
529,673.59
存出保证金
16.54
2,257.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30,599,337.40
1,777,422,480.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530,599,337.40
1,777,422,480.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195.00
8,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1,322,320.63
53,819,859.6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03,976,052.26
1,845,452,401.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06-30
上年度末
2016-12-31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01.38
519,097.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586,859.84
627,655.49
应付托管费
220,072.42
235,370.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3.72
274.61
应付交易费用
1,307.48
3,152.2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29,505.56
130,000.00
负债合计
938,060.40
1,515,550.56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798,739,508.78
1,821,593,774.19
未分配利润
4,298,483.08
22,343,076.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03,037,991.86
1,843,936,850.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03,976,052.26
1,845,452,401.03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圆信永丰兴利A基金份额净值1.002元,基金份额总额1,798,391,308.88份;圆信永丰兴利C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348,199.90份。圆信永丰兴利份额总额合计为1,798,739,508.78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01-01至2017-06-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01-01至2017-06-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02-23至2016-06-30
一、收入
14,142,307.97
20,076,477.67
1.利息收入
43,692,512.39
20,539,932.9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318,326.51
181,917.92
债券利息收入
40,091,154.68
19,284,384.1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3,031.20
1,073,630.9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393,007.12
2,328,632.7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393,007.12
2,328,632.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157,406.03
-2,795,224.0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08.73
3,136.05
减:二、费用
4,994,683.19
2,865,413.67
1.管理人报酬
3,570,356.77
1,962,269.47
2.托管费
1,338,883.76
735,851.00
3.销售服务费
1,121.17
1,818.23
4.交易费用
1,626.27
8,338.24
5.利息支出
15.89
94,289.1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5.89
94,289.16
6.其他费用
82,679.33
62,847.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147,624.78
17,211,064.0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47,624.78
17,211,064.00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01-01至2017-06-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01-01至2017-06-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39,331,036.49
22,343,076.28
1,843,936,850.4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9,147,624.78
9,147,624.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2,854,265.41
98,937.22
-22,755,328.1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4,609.64
-101.22
94,508.42
2.基金赎回款
-22,948,875.05
99,038.44
-22,849,836.6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7,291,155.20
-27,291,155.2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98,739,508.78
4,298,483.08
1,803,037,991.8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02-23至2016-06-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7,211,064.00
17,211,064.0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39,331,036.49
11,117,642.12
1,850,448,678.6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42,650,881.85
11,129,583.80
1,853,780,465.65
2.基金赎回款
-3,319,845.36
-11,941.68
-3,331,787.0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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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39,331,036.49
22,343,076.28
1,843,936,850.47
本报告第6.1页至第6.4页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董晓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虞俏依
注:此处为PDF文件中的章节数或者页数。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09号《关于准予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52,865,448.6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2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2,892,483.8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7,035.2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该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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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