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7年5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华夏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仅A类份额开通转换业务)和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其有关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方式、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申购费率、交易确认、变更与解约等均应遵循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目前,上述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二)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截至2017年5月10日,本公司旗下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各开放式基金在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