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3月8日起对华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华夏货币)、华夏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华夏收益宝货币)的申购业务上限进行调整,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货币A(288101)、华夏货币B(288201)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收益宝货币A(001929)、华夏收益宝货币B(001930)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华夏货币、华夏收益宝货币的金额超过上述限制,该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华夏货币、华夏收益宝货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