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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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0月22日证监许可[2013] 1329号文核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
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
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对是否投资本基金做出独立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本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且发起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本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三年,发起份额持有期限已满三年,
发起份额持有人已全部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大额申购、赎回等其他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
金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
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7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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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71 室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设立日期:2011 年 9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0329999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9.63%
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93%
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24.44%
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33%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67%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万跃楠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南昌保险学校教师、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处长、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和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黄海涛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商洛邮政局副局长、陕西邮政储汇局局长助理、
副局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分行副行长、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本市场一部总经理,西安财金合作发展基金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高斌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证
监会驻深圳证券交易所督察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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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期间兼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
裁。
范欢欢女士,董事,管理学学士。曾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产品经理、
投资研究部研究助理、总裁办投后管理等岗位 ,现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办高
级经理。
李莉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招商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经理、
同业机构部高级经理,美国 PIMCO 总部香港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正阳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通联网络支付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
袁丹旭先生,董事,金融工程硕士。曾任美国富国银行资深经理、招商银行总行零售部
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总监、工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
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田高良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曾任西安秦川机械厂厂部办公室经济秘书,陕西
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伟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教研部实习研究员、副
主任兼助理研究员,行政部副主任兼副研究员等职,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校友办主
任兼副研究员,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傅蔚冈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上海金
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2、监事会成员
孔舰先生,监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原子能研究院资产经营处项目经理,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研究部战略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现任兵器装备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研究部副总经理。
吴缨女士,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理学学士。曾任江西电力职大助教,
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金证券部经理,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鼎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与人力部总经理、
行政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万跃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袁丹旭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永波先生,督察长,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曾任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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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业务委员会委员,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支部书
记、兼任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健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博士。曾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部总监,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部总监,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等职。
徐小勇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
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
理,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部负责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林忠晶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分析师,中海石油气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研究员,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战略及产品部副总经理、量
化投资部(筹)总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
总经理、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袁丹旭先生,简历同上。
徐小勇先生,简历同上。
吴土金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平安养老保险有限公司组合经理,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德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监,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林忠晶先生,简历同上。
王海军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曾任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公司高级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顾晓飞先生,简历同上。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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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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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
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
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遵循份额持有人
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意识和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披露;
(4)确保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
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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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订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必须把国
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体现到内控制度中;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
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三个层次的制
度系列构成,这三个不同层次的内部管理制度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联系,在公司章程的指引和
约束下构成了公司总体的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的原则规定的细化和展开,同时又是对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原则指导。
基本管理制度是依据内部控制大纲对各项业务活动和公司管理的基本规范,涵盖公司各
项业务及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为部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手册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基本管
理制度主要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运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
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紧急情况处理
制度和反洗钱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则直接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约束和指导。
三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不同的控制层次上,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进行规范,将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根据不同的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利与
责任进行分解,并对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和风险因素,通过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予以
防范和控制,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行,强化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从而维护公司股东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内部控制的监控防线
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制定详
细的岗位说明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
担岗位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建立重要业
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建立以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它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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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董
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制度。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院 2 号楼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成立时间:1988 年 7 月 8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7 亿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63 号
联系人:顾洪峰
联系电话:(010)6516988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 197 亿元。三十二年来,广发银行
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己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国经济腾飞和金融体制改革的
每一个脚印。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发银行总资产 2.63 万亿元、总负债 2.42 万亿元、实现营
业收入 763.12 亿元,净利润 125.81 亿。
(二)主要人员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客户
营销处、保险与期货业务处、增值与外包业务处、业务运行处、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部门全
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部门负责人蒋柯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从事托管工作二十余年,托管经验丰
富。曾担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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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等职务。曾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聘任为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工作小组组长。2015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18 年 7 月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梁冰女士,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产业经济研究处
副处长、金融法律研究处副处长、处长、广发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等职务,曾在遵
义市人民政府挂职 1 年。2018 年 6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
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托
管资产规模 25,266.63 亿元。建立了一只优秀、专业的托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
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特定资产
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信托计
划、银行理财产品、QDII 托管、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管等,能为托
管产品提供全面的托管服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管
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
专设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
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
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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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
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资
产托管业务基金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
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
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
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
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7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联系电话:021-20329866
传真:021-20329899
联系人:吴昱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网上交易平台:www.changanfunds.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直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
易细则请参阅直销机构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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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客服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址:www.cgbchina.com.cn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5)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 1 号楼美盛中心 24 层 2405
法定代表人:石磊
客服电话:0371-61777558
公司网址:www.hexinsec.com
(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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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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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201 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服电话:400-005-6355
公司网址:http://leadfund.com.cn/
(14)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 1302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客服电话:010-66250542
公司网址:www.qiandaoholdings.com
(1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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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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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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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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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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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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