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
按照本次大会公告附件二《关于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修订《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