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 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 06月19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 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楚江新材(证券代码:J 002171)"进行估值。 自前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 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