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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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26日起,暂停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三方代销渠道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即暂停单笔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不含 500 万元)的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 以及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第三方代销渠道当日累计申购或转换转入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不含 500 万元)的业务。如单日通过第三方代销渠道累计申购或转换转入金额超过 500 万元,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自2018年5月2日起,将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3)咨询方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