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2247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
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
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0年4月2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4月2日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
始日
2020年4月2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100,000.00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
元)
100,00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单位:元)
1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
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
说明
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A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247 002248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
定额投资)
是 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0年4月2日起,暂停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非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暂停单笔金额在人民币 10万元以上(不含 10 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以及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渠道当日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在人民币 10万元以上(不含 10万元)的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渠道单笔或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 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照常办理;在非直销机构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照常办理。自 2020 年4月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本基金通过非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咨询方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