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金鹰智慧生活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303
交易代码
0023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411,709.5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及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智慧生活相关主题证券,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形势等因素的影响,综合分析证券市场的现状,判断市场未来发展方向,通过稳健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最大限度地优化投资组合,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本基金将以“智慧生活”作为行业配置和个股投资的主要线索,具体而言,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构建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挖掘符合”智慧生活”主题相关的投资主线,其次在此基础上进行行业分析与配置,最后自下而上精选个股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云亮
郭明
联系电话
010-59944986
010-66105798
电子邮箱
csmail@ge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020-83936180
95588
传真
020-83282856
010-66105799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e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76,875.96
本期利润
-916,600.0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2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783,976.9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33%
1.80%
-4.37%
0.77%
-0.96%
1.03%
过去三个月
-5.14%
1.49%
-5.19%
0.68%
0.05%
0.81%
过去六个月
-6.26%
1.30%
-6.18%
0.69%
-0.08%
0.61%
过去一年
-0.42%
1.30%
-0.68%
0.57%
0.26%
0.7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10%
0.97%
7.76%
0.51%
-11.86%
0.46%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3月23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于2016年3月23日成立。
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总部设在广州,目前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2011年12月公司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资格,2013年7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近年来,公司秉承“以人为本、互信协作;创新谋变、挑战超越”的核心价值观,始终追求以更高的标准为投资者提供专业、贴心的财富管理服务,获得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认可。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下设17个一级职能部门及北京、广州、上海、深圳、成都共五个分公司,旗下公募基金42只,管理资产规模476.38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立
基金经理
2016-03-23
-
11
陈立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2009年6月加盟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行业研究员,非周期组组长、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执行交易,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报告期,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上半年权益市场,整体表现较弱。期初在一月信贷数据投放较好的预期下,地产、银行板块曾出现一轮上涨。但随后美国公布的良好经济数据引发加息预期的上升,美股出现较大的波动,而国内方面许多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大幅调整的公告,导致A股市场一度出现系统性较大的调整。之后,在鼓励新兴行业发展的政策氛围中,以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计算机等板块又迎来一轮大幅反弹。进入二季度,受到国内资管新规出台,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大幅下降,金融行业去杠杆的紧缩效应快速显现。二季度中美贸易摩擦冲突不断,期间发生了制裁中兴通讯的事件,引发了市场对美国全球战略重大调整的思考和担忧。二季度在内外双重的压力下,市场整体继续弱势下行。
上半年市场表现方面,上证综指下跌了13.9%,深成指下跌15.0%,中小板指数下跌14.3%,创业板指数下跌8.3%。行业表现上,消费类的餐饮旅游、医药、食品饮料表现相对居前,板块呈现上涨。其余板块都表现为下跌,电力设备、通信、有色金属、机械、建筑等跌幅居前。
本基金上半年坚持基础配置医药、食品饮料、新能源、科技类等行业,在这些中长期高景气领域择优选股。在供给侧改革投资主线上,本基金认为部分受益行业的产业绩效已经显现充分,价值得到体现,本基金对其进行了减持。另外在政府多部门积极支持科技行业发展的政策指引下,本基金在一季度下旬重点配置了计算机等板块。二季度基于国内金融行业去杠杆、中美贸易摩擦、美国持续加息等内外因素的不确定增加,基本回避或减持了利率敏感性行业。在发生美国制裁中兴通讯的事件后,市场对科技公司比较担忧外部的风险,本基金进行了减持。新能源方面因供需短期错配以及补贴政策发生较大调整,本基金也进行了减持。
上半年本基金总体偏谨慎,保持中低仓位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0.95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6.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本基金认为市场短期继续处于内外都不利局面。货币政策方面呈现“稳货币,紧信用,严监管”的态势,在经济整体平稳扩张的环境下,才有利于实施金融去杠杆,因此需要把握好去杠杆的力度与节奏。中美贸易摩擦改变市场对出口增长趋势的预期,从而增加经济增长下滑的担忧。中美贸易摩擦仍有不断升级扩大的风险。在经济运行中发生内外不利变化因素下,下半年本基金将观察宏观政策修正年初的判断并进行调整的可能。
中期而言,本基金不悲观。实施金融去杠杆,有利于中国经济中长期的健康发展。中期有助于无风险利率下行,堵住资金偏门,引导资金到更理性的投资渠道上。经历信用的收缩,行业龙头公司竞争优势得到加强,成长的确定性更高。在经历市场的恐慌下跌后,市场风险得到释放,有利于本基金更加积极主动的选股。本基金将坚持沿着产业趋势的发展方向投资,继续重点在医药、食品饮料、新能源等中长期景气行业中寻找优质公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基金估值业务分管领导、督察长、基金事务部负责人、基金会计、合规风控部人员及相关投研人员等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集体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净值已发生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按法规要求向证监会报送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5,312,925.61
10,949,560.67
结算备付金
92,400.34
146,781.26
存出保证金
24,053.34
73,838.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9,509,313.66
11,442,585.80
其中:股票投资
9,509,313.66
11,442,585.8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12,258.66
应收利息
813.86
2,449.7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56.31
11,325.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4,940,563.12
22,838,800.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92,412.03
应付赎回款
378.14
14,691.1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837.20
29,691.85
应付托管费
3,139.51
4,948.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4,916.87
74,210.2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9,314.49
252,036.69
负债合计
156,586.21
567,990.65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5,411,709.55
21,764,953.30
未分配利润
-627,732.64
505,857.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83,976.91
22,270,810.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940,563.12
22,838,800.95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594,721.06
3,230,280.07
1.利息收入
23,842.75
120,319.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9,660.39
120,319.3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182.36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93,993.08
94,084.7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1,058,734.55
-50,655.87
基金投资收益
6.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4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6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7
-
-
股利收益
6.4.7.18
64,741.47
144,740.5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9
360,275.94
2,992,680.1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20
15,153.33
23,195.85
减:二、费用
321,878.96
1,376,745.54
1.管理人报酬
122,046.19
524,981.93
2.托管费
20,341.02
87,496.9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4.7.21
152,230.80
629,159.7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4.7.22
27,260.95
135,106.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16,600.02
1,853,534.5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6,600.02
1,853,534.5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764,953.30
505,857.00
22,270,810.3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16,600.02
-916,600.0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353,243.75
-216,989.62
-6,570,233.3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79,195.13
13,310.66
1,292,505.79
2.基金赎回款
-7,632,438.88
-230,300.28
-7,862,739.1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411,709.55
-627,732.64
14,783,976.9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9,057,830.24
-4,857,507.14
74,200,323.1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53,534.53
1,853,534.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323,882.12
484,323.47
-9,839,558.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57,020.47
-60,581.92
2,296,438.55
2.基金赎回款
-12,680,902.59
544,905.39
-12,135,997.2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8,733,948.12
-2,519,649.14
66,214,298.9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君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06号文核准《关于准予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募集,于2016年3月23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并于2014年7月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4月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 日起,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