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大中华信用精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3月30日起调整华夏大中华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0年3月30日起,本基金A类、C类人民币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A类美元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应不超过1500美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