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3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广发集富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039
交易代码
0030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8,415,253.8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集富纯债A
广发集富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039
00304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8,414,253.89份
999.9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收益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段西军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0-83936666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dxj@gf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020-83936999
95566
传真
020-8989915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
广发集富纯债A
广发集富纯债C
广发集富纯债A
广发集富纯债C
广发集富纯债A
广发集富纯债C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54,305.31
-728.85
-
-
-
-
本期利润
5,527,876.98
-1,045.46
-
-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84
-0.0256
-
-
-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79%
-2.54%
-
-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90%
0.49%
-
-
-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广发集富纯债A
广发集富纯债C
广发集富纯债A
广发集富纯债C
广发集富纯债A
广发集富纯债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70
-0.0008
-
-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4,454,442.18
999.11
-
-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7
0.999
-
-
-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13日,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集富纯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8%
0.19%
-0.69%
0.05%
1.47%
0.14%
过去六个月
14.52%
1.34%
-0.14%
0.05%
14.66%
1.2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5.90%
0.98%
-0.48%
0.06%
16.38%
0.92%
2.广发集富纯债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0%
0.13%
-0.69%
0.05%
0.49%
0.08%
过去六个月
-1.29%
0.10%
-0.14%
0.05%
-1.15%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49%
0.08%
-0.48%
0.06%
0.97%
0.02%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3.2.2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广发集富纯债A
/
2、广发集富纯债C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7年1月13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3.2.3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1、广发集富纯债A
/
2、广发集富纯债C
/
注:合同生效当年(2017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广发集富纯债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0.820
6,408,858.65
4,728.20
6,413,586.85
-
合计
0.820
6,408,858.65
4,728.20
6,413,586.85
-
2、广发集富纯债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0.060
361.88
325.19
687.07
-
合计
0.060
361.88
325.19
687.07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保险保障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29个部门: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固定收益管理总部、指数投资部、量化投资部、资产配置部、数据策略投资部、国际业务部、研究发展部、产品设计部、营销管理部、机构理财部、渠道管理总部、养老金与战略业务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互联网金融部、中央交易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信息技术部、合规稽核部、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北京办事处。此外,还出资设立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参股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161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2799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社保基金投资和养老基金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予柯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聚盛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景盛纯债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鑫隆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景丰纯债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基金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价值回报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汇佳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01-13
-
11年
王予柯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兼研究员、投资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4日)、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6日)。现任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2月25日起任职)、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8日起任职)、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6月27日起任职)、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30日起任职)、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9月26日起任职)、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7日起任职)、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23日起任职)、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月13日起任职)、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15日起任职)、广发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1月29日起任职)、广发汇佳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12日起任职)。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指数型基金除外);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时同向交易,公司可以启用公平交易模块,确保交易的公平。
公司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和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对银行间债券交易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并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公司开发了专门的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股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本年度该组合与公司其余各组合的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本组合与其他组合在不同的时间窗口下同向交易存在足够的样本量且差价率均值显著不趋于0的情况,表明报告期内该组合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债券市场方面,2017年全年债市收益率震荡上行,中间也出现过阶段性交易机会,但较难把握。17年初判断,市场自2016年四季度开始转熊,无论是调整时间还是调整幅度都还远远不够,因此组合全年在债券资产上都采取防守策略,以各类短久期固收资产为主,获取票息、等待机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广发集富纯债A类净值增长率为15.90%,广发集富纯债C类净值增长率为0.4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投资价值上看,目前债券资产的投资价值至少不弱于权益资产,但市场仍有诸多担忧,需要催化因素。本基金将继续稳健操作,争取抓住市场机会,规避风险,为投资人带来更好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下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合规稽核部负责人、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投资研究人员积极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合规稽核部负责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之“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2017年广发集富纯债A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820元,广发集富纯债C类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06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发集富纯债A类可供分配利润为6,040,188.29元,广发集富纯债C类可供分配利润为-0.84元。上述利润分配符合合同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此情形并将采取适当措施。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洪锐明 江丽雅签字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8)第P014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
资产:
-
-
银行存款
730,364.54
-
结算备付金
4,092.91
-
存出保证金
9,775.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444,76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5,444,76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920,145.38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589,782.37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4,698,921.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9,889,322.1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625.41
-
应付托管费
7,541.81
-
应付销售服务费
0.31
-
应付交易费用
990.08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23,000.00
-
负债合计
10,243,479.71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8,415,253.84
-
未分配利润
6,040,187.4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455,441.2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698,921.00
-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广发集富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77元,基金份额总额78,414,253.89份;广发集富纯债C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999元,基金份额总额999.95份;总份额总额78,415,253.84份。
(2)本会计期间为2017年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
一、收入
7,053,475.31
-
1.利息收入
7,131,029.55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659,605.84
-
债券利息收入
770,113.83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01,309.88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64.54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64.54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26,744.94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47,726.16
-
减:二、费用
1,526,643.79
-
1.管理人报酬
818,716.70
-
2.托管费
313,024.42
-
3.销售服务费
156.38
-
4.交易费用
998.74
-
5.利息支出
735.53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35.53
-
6.其他费用
393,012.0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26,831.52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26,831.52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009,188.83
-
200,009,188.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526,831.52
5,526,831.5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1,593,934.99
6,927,629.85
-114,666,305.1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18,516,246.16
14,442,528.29
332,958,774.45
2.基金赎回款
-440,110,181.15
-7,514,898.44
-447,625,079.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414,273.92
-6,414,273.9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8,415,253.84
6,040,187.45
84,455,441.2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孙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6]1382号《关于准予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6年12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并于2017年1月13日正式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9,188.83元,有效认购户数为 220户。其中广发集富纯债A类基金(“A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00,168.83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8,000.00元;广发集富纯债C类基金(“C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020.0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0.0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金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