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证监许可[2016]1572 号
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6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4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2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5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8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64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68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0
第十九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66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67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70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 71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2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95
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第一部分 绪言
《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瑞盛添利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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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建信瑞盛添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30 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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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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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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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2、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
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54、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5、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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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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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批准设
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国信安金融服
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
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
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 2015 年 3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自 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自 2006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自 1994 年 5 月至 2006 年 5 月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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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备部副主任,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副主
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许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曾
荣获中国建设银行突出贡献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1983 年辽宁财经
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孙志晨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建信资本管
理公司董事长。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
院 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
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1990 年
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经
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
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北亚副总裁。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
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
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
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
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
行官和执行董事。
袁时奋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1981 年
毕业于美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拿大丰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务部司库,
香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8
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
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副经理(主持工
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改革处处长、政策与法律
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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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中银保
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美国国际
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政员
等。1989 年获 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
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委
员会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王雪玲女士,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人
员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计划处职员;中国
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计划处、信贷处、风险处和人力部等副处长、处长、行长助
理、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起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
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
裁等职务。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
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
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吴灵玲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199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获
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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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学士学位;2001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高级经理助理,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1995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
行北京分行科技部科员、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主任科员、项目经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监助理、副总监;信息技术部
副总监、总监。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
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2010 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
级经理。2006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
3、高级管理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1997 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2003 年
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筹资处科员、
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
席市场官等职务。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199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学士学位;1999 年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审计部科员、副主任
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
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公司首席战略官。2013 年 8 月至今,任我公司
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起
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4、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1992 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系,获学士学位;
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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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先
后在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曾任科员、副
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 年 3 月加入建信基金
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建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
5、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建良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双学士。2005 年 7 月毕业于武汉
大学金融学专业,同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任客户经理;2007 年 6 月
调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任债券交易员;2013 年 9 月加入我公司投
资管理部,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13
年 12 月 10 日起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21 日起任建信月盈
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17 日起任建信嘉薪宝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9 月 17 日起任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任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26 日起任建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9 月 2 日起任建
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9 月 13 日起任建信瑞盛添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10 月 18 日起任建信基金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牛兴华先生,硕士,2008 年毕业于英国卡迪夫大学国际经济、银行与金融
学专业,同年进入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任投资专员;2010 年 9 月,加入中
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2013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
任债券研究员。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任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拟任基
金经理; 2015 年 4 月 17 日起任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5 年 5 月 13 日起任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任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6 日起任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任建信鑫裕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10 月 29 日起任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任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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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2016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