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及A类份额销售服务费进行调整并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本基金B类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及A类份额销售服务费
1、基金管理人拟调整A类份额销售服务费,具体如下:
本基金A类份额销售服务费由原0.25%调整为0.15%。
2、基金管理人拟调整投资者申购或通过电子直销渠道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的B类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具体如下:
本基金B类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由原500万元调整为1.00元。
二、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
基金管理人拟取消A类及B类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即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不再进行自动份额类别的调整。
三、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
1、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2、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开通本基金A类、B类及D类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并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对《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相应更新。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