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达改革动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0,240,029.2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017
00355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40,202,385.72份
37,643.5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同时深入研究各项改革过程中带来的投资机会,采用数量化投资方法,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久的、稳定的、较高的超业绩基准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土地改革、企业兼并重组等产生的各类投资机遇作为主线,通过量化投资方式精选个股。一方面,本基金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相关政策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从“自上而下”的角度对大类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并优选受益行业;另一方面,本基金凭借多年来不断积累形成的量化选股框架,从国企改革因子、并购重组因子等方面出发,结合估值、成长、盈利质量、情绪等因子,以“自下而上”的视角精选出具有各项改革可能性、受益于改革的优质公司,力求在抵御各类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越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袁静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66577513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66
传真
010-66577666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 www.mfc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2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
40,987,745.29
530.45
117,719,745.94
-
549,700,720.38
-
本期利润
69,805,272.03
2,405.72
53,889,267.18
-
568,456,035.54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80
0.0460
0.0588
-
0.5406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32%
7.23%
3.84%
-
36.3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37
0.2096
0.1447
-
0.271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54,467,789.33
47,630.79
2,136,099,938.44
-
833,755,713.88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596
1.2653
1.196
-
1.363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2月7日发布的《关于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与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2月9日起,对旗下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6%
0.86%
2.31%
0.41%
-4.37%
0.45%
过去六个月
3.96%
0.75%
5.01%
0.35%
-1.05%
0.40%
过去一年
5.32%
0.76%
10.65%
0.32%
-5.33%
0.4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9.06%
1.96%
15.90%
0.83%
33.16%
1.13%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5%
0.86%
2.31%
0.41%
-4.16%
0.45%
过去六个月
4.20%
0.75%
5.01%
0.35%
-0.81%
0.4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23%
0.73%
9.78%
0.33%
-2.55%
0.40%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沪深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 只A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较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因此,“5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适合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2、本基金 A 类份额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C 类份额成立于 2017 年 2 月 9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A类份额成立于2015年2月13日,C类份额成立于2017年2月9日。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本基金 A 类份额成立于2015年2月13日,A类份额2015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C类份额成立于2017年2月9日,C类份额2017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
-
-
-
2016
2.3000
342,627,018.95
14,700,142.25
357,327,161.20
2015
-
-
-
-
合计
2.3000
342,627,018.95
14,700,142.25
357,327,161.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欣
本基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2015年2月13日
-
10
清华大学理学硕士;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7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产品与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现担任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验,10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刘洋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7年4月21日
-
2
北京大学理学硕士;2015年1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2015年5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金融工程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现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具备2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现疑似异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7次,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全年,A股市场呈现出较强的结构性行情。一方面,数量不足全市场股票30%的绩优蓝筹股出现明显上涨,其中以家电、白酒、保险为代表的业绩稳定类行业的公司涨幅近翻倍;而另一方面,占市场70%的中小股票出现大面积普跌,全市场股票(剔除新股)涨幅中位数为下跌20%。观察其背后原因,我们看到几方面因素共振:从长期因素看,监管政策从过去数年的较宽松监管模式转向较严格的监管,尤其体现在再融资新规、减持新规等方面,压制了早些年被炒作的小股票壳价值,并且通过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抑制游资利用资金优势炒作扰乱市场的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引入海外和机构资金,增强专业机构对市场定价的纠偏。从中期因素看,在脱虚向实与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市场利率上升,优质企业融资成本可控,而小型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在融资上更加艰难。从表观看,短期大面积中小盘股票估值出现压缩,但是从长远看,整治金融乱象对投资者保护起到了切实作用,规范了市场行为从融资转向投资,对于长期牛市存在较好的支持基础。
本基金在操作中,采用量化投资方法,均衡配置组合。在投资风格上以具备改革潜力的资产重估公司为主,同时兼顾企业自身的成长性和基本面特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改革动力混合A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59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65%。
改革动力混合C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65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9.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大类资产角度看,我们依然维持以往的观点:债市受国内外加息周期和国内资管新规的影响,房地产受到政策严厉的管制,在资金流出受限的背景下,股票市场依然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且财富效应正在形成,趋势投资者开始逐渐进入市场;另一方面看,重组式投资逻辑的破裂将驱使资金重回价值投资,优质白马股的长期投资价值被点燃。与此同时,我们认为A股大小盘估值差异的压缩结果要像美国等成熟市场一样到达几乎一致的估值水平需要较长的时间,其原因是尽管严厉的监管政策对小盘重组形成打击,但是A股市场资金主要来自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资金占比相对较低的这一根本情况并没有快速改变,目前局部的改变来自香港市场和其他海外市场流入资金,但数量有限。未来这一状况的改变有赖于长期机构资金的进入,例如养老金,而目前这一领域最大的突破点在于税务递延式养老保险或基金产品的出现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成熟与完善以及企业年金制度在企业中的普及。从中短期看,市场可能继续维持偏高的利率,这对高盈利风格股票相对有利,而趋势投资者可能进一步推升蓝筹股估值至出现局部泡沫。
基于此观点,我们的配置偏向于改革背景下,从业务模式、持股结构两个维度上进行改革与创新的价值重估股票。本基金在持仓上相对分散,以平衡组合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利润分配安排。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124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庞伊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9,076,832.18
151,075,020.17
结算备付金
10,418,290.27
75,282,885.03
存出保证金
598,117.65
1,134,213.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520,141,993.34
1,921,867,205.88
其中:股票投资
520,141,993.34
1,921,867,205.8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68,016.25
应收利息
11,543.88
53,093.8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7,370.98
2,745,589.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60,344,148.30
2,152,226,024.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388,169.42
728,997.20
应付管理人报酬
853,434.95
2,692,122.99
应付托管费
142,239.14
448,687.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66
-
应付交易费用
2,044,868.36
11,855,640.0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00,002.65
400,638.37
负债合计
5,828,728.18
16,126,085.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40,240,029.26
1,785,509,401.69
未分配利润
114,275,390.86
350,590,536.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4,515,420.12
2,136,099,938.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0,344,148.30
2,152,226,024.24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440,240,029.26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2596元,基金份额总额440,202,385.72份; C类基金份额净值1.2653元,基金份额总额37,643.5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20,974,776.11
119,372,450.69
1.利息收入
1,047,384.71
1,360,415.5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14,586.81
1,331,287.56
债券利息收入
382.95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2,414.95
29,127.9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9,847,804.22
180,730,208.6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141,024.46
173,090,006.4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25,415.4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2,808,391.59
股利收益
15,581,364.31
4,831,810.5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819,402.01
-63,830,478.7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60,185.17
1,112,305.26
减:二、费用
51,167,098.36
65,483,183.51
1.管理人报酬
22,011,019.10
17,478,963.90
2.托管费
3,668,503.12
2,913,160.62
3.销售服务费
168.55
-
4.交易费用
25,026,549.87
44,644,912.8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60,857.72
446,146.13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9,807,677.75
53,889,267.1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807,677.75
53,889,267.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85,509,401.69
350,590,536.75
2,136,099,938.4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69,807,677.75
69,807,677.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45,269,372.43
-306,122,823.64
-1,651,392,196.0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4,196,766.62
26,971,420.68
171,168,187.30
2.基金赎回款
-1,489,466,139.05
-333,094,244.32
-1,822,560,383.3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0,240,029.26
114,275,390.86
554,515,420.1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11,544,176.05
222,211,537.83
833,755,713.8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53,889,267.18
53,889,267.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73,965,225.64
431,816,892.94
1,605,782,118.5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06,864,828.83
538,273,320.55
2,045,138,149.38
2.基金赎回款
-332,899,603.19
-106,456,427.61
-439,356,030.8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57,327,161.20
-357,327,161.2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85,509,401.69
350,590,536.75
2,136,099,938.4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4号《关于核准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931,209,798.0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3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31,765,423.1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55,625.0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关于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与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并报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于2017年2月9日起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和销售渠道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该基金A类基金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的各项业务规则与原基金合同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具有改革动力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X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2017年12月5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该估值技术变更对本基金无影响。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011,019.10
17,478,963.9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519,740.94
5,084,615.32
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668,503.12
2,913,160.62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合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86
0.8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计
-
0.86
0.8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合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计
-
-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30%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9,076,832.18
805,616.95
151,075,020.17
914,149.5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300664
鹏鹞环保
2017年12月28日
2018年1月5日
新股流通受限
8.88
8.88
3,640
32,323.20
32,323.20
-
603161
科华控股
2017年12月28日
2018年1月5日
新股流通受限
16.75
16.75
1,239
20,753.25
20,753.25
-
002923
润都股份
2017年12月28日
2018年1月5日
新股流通受限
17.01
17.01
954
16,227.54
16,227.54
-
603080
新疆火炬
2017年12月25日
2018年1月3日
新股流通受限
13.60
13.60
1,187
16,143.20
16,143.20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000006
深振业A
2017年9月11日
重大事项
9.85
2018年3月8日
8.87
1,601,700
13,553,636.58
15,776,745.00
-
600309
万华化学
2017年12月5日
重大事项
37.94
-
-
382,894
10,439,868.03
14,526,998.36
-
300156
神雾环保
2017年7月17日
重大事项
24.16
2018年1月17日
21.74
428,900
13,955,077.63
10,362,224.00
-
600525
长园集团
2017年12月25日
重大事项
15.79
2018年1月10日
17.30
547,300
9,642,764.06
8,641,867.00
-
000900
现代投资
2017年10月27日
重大事项
6.25
-
-
1,330,800
8,074,907.40
8,317,500.00
-
300104
乐视网
2017年4月17日
重大事项
3.91
2018年1月24日
13.80
1,373,402
22,954,007.64
5,370,001.82
-
000820
神雾节能
2017年7月17日
重大事项
28.96
2018年1月17日
26.06
94,780
3,396,415.18
2,744,828.80
-
300116
坚瑞沃能
2017年12月18日
重大事项
7.62
-
-
177,701
1,557,626.15
1,354,081.62
-
601216
君正集团
2017年12月15日
重大事项
4.71
-
-
216,000
1,126,032.09
1,017,360.00
-
300730
科创信息
2017年12月25日
重大事项
41.55
2018年1月2日
45.71
821
6,863.56
34,112.55
-
002919
名臣健康
2017年12月28日
重大事项
35.26
2018年1月2日
38.79
821
10,311.76
28,948.46
-
注: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451,881,878.54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62,890,112.98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5,370,001.82元(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857,742,733.66元,第二层次64,124,472.22元,无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本基金持有的乐视网于2017年度由于重大事项停牌原因转入第三层次,转入金额为30,723,002.74元,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乐视网的账面金额为5,370,001.82元,当期计入损益的损失金额为-25,353,000.92元。其中,2017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7年度损益的未实现损失的变动为-25,353,000.92元。计入损益的损失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20,141,993.34
92.83
其中:股票
520,141,993.34
92.8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495,122.45
7.05
8
其他各项资产
707,032.51
0.13
9
合计
560,344,148.30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117,722.55
0.20
B
采矿业
17,388,486.49
3.14
C
制造业
302,850,186.74
54.6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54,210.52
0.10
E
建筑业
3,444,571.10
0.62
F
批发和零售业
28,191,013.73
5.0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492,186.50
4.06
H
住宿和餐饮业
392,504.00
0.07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057,074.37
3.62
J
金融业
44,387,834.00
8.00
K
房地产业
69,633,313.48
12.5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17,857.00
0.4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3,008.00
0.03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857,722.86
1.2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4,302.00
0.05
S
综合
-
-
合计
520,141,993.34
93.80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613,100
17,792,162.00
3.21
2
000006
深振业A
1,601,700
15,776,745.00
2.85
3
300296
利亚德
804,556
15,680,796.44
2.83
4
000651
格力电器
352,500
15,404,250.00
2.78
5
600309
万华化学
382,894
14,526,998.36
2.62
6
000895
双汇发展
540,500
14,323,250.00
2.58
7
300072
三聚环保
325,745
11,443,421.85
2.06
8
002195
二三四五
1,949,400
11,384,496.00
2.05
9
002601
龙蟒佰利
702,409
11,252,592.18
2.03
10
002146
荣盛发展
1,144,300
10,905,179.00
1.97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340
华夏幸福
57,971,608.55
2.71
2
002589
瑞康医药
47,957,866.89
2.25
3
600879
航天电子
47,062,769.86
2.20
4
601225
陕西煤业
45,561,462.25
2.13
5
000651
格力电器
45,543,514.39
2.13
6
601939
建设银行
44,852,918.34
2.10
7
000002
万 科A
44,345,003.91
2.08
8
600048
保利地产
42,328,646.16
1.98
9
000630
铜陵有色
41,285,599.00
1.93
10
600036
招商银行
41,072,785.21
1.92
11
600522
中天科技
40,249,223.47
1.88
12
601398
工商银行
38,586,619.41
1.81
13
600887
伊利股份
38,572,558.25
1.81
14
600325
华发股份
38,542,287.90
1.80
15
601012
隆基股份
37,568,248.18
1.76
16
002640
跨境通
37,089,240.75
1.74
17
601888
中国国旅
36,610,598.04
1.71
18
600900
长江电力
34,411,256.31
1.61
19
600019
宝钢股份
34,044,207.20
1.59
20
002601
龙蟒佰利
33,793,650.32
1.58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79
航天电子
67,592,182.03
3.16
2
601318
中国平安
51,224,238.42
2.40
3
300203
聚光科技
49,687,081.33
2.33
4
601939
建设银行
48,676,897.71
2.28
5
600048
保利地产
47,756,688.73
2.24
6
600036
招商银行
46,869,850.99
2.19
7
600816
安信信托
46,595,402.43
2.18
8
300340
科恒股份
46,028,780.46
2.15
9
600340
华夏幸福
45,874,883.88
2.15
10
601555
东吴证券
43,515,320.41
2.04
11
600853
龙建股份
43,161,275.96
2.02
12
002589
瑞康医药
43,069,974.51
2.02
13
601225
陕西煤业
41,925,831.75
1.96
14
601398
工商银行
40,358,390.18
1.89
15
600522
中天科技
39,804,741.33
1.86
16
600887
伊利股份
39,461,727.29
1.85
17
000002
万 科A
38,717,798.62
1.81
18
000820
神雾节能
38,602,686.67
1.81
19
002142
宁波银行
38,456,290.28
1.80
20
601888
中国国旅
38,208,305.46
1.79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235,073,091.5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8,739,758,730.54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资产部分的系统性风险或建立适当的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对冲市场向上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剥离系统性风险,大幅降低净值波动率,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98,117.6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543.88
5
应收申购款
97,370.9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07,032.5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006
深振业A
15,776,745.00
2.85
重大事项
2
600309
万华化学
14,526,998.36
2.62
重大事项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11,430
38,512.89
9,188,175.10
2.09%
431,014,210.62
97.91%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32
1,176.36
0.00
0.00%
37,643.54
100.00%
合计
11,462
38,408.66
9,188,175.10
2.09%
431,051,854.16
97.91%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163,449.81
0.0371%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0.00
0.0000%
合计
163,449.81
0.037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0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0~10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A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2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1,931,765,423.15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785,509,401.69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3,921,777.80
274,988.8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489,228,793.77
237,345.2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0,202,385.72
37,643.54
注:泰达宏利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级成立于2017年2月9日,详见《关于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与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2017年8月,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000元,该审计机构对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3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光大证券
1
2,313,825,508.35
14.49%
2,154,871.00
14.49%
-
东方财富
1
1,509,348,966.73
9.45%
1,405,658.69
9.45%
-
华泰证券
2
1,446,724,191.80
9.06%
1,347,339.17
9.06%
-
东北证券
2
1,313,463,814.95
8.23%
1,223,228.82
8.23%
-
方正证券
1
1,167,152,355.00
7.31%
1,086,974.25
7.31%
-
广发证券
2
1,148,334,918.00
7.19%
1,069,442.31
7.19%
-
新时代证券
1
1,137,794,669.43
7.13%
1,059,629.79
7.13%
-
渤海证券
1
1,109,213,950.04
6.95%
1,033,012.28
6.95%
-
招商证券
1
804,581,409.97
5.04%
749,305.83
5.04%
-
东方证券
3
622,197,203.03
3.90%
579,451.47
3.90%
-
财富证券
2
569,262,046.37
3.57%
530,155.96
3.57%
-
国金证券
1
566,502,890.84
3.55%
527,587.25
3.55%
-
银河证券
2
491,189,016.24
3.08%
457,445.91
3.08%
-
天风证券
1
420,778,221.59
2.64%
391,872.15
2.64%
-
东吴证券
1
416,070,733.09
2.61%
387,489.61
2.61%
-
兴业证券
1
415,663,571.93
2.60%
387,109.01
2.60%
-
太平洋
2
236,296,595.41
1.48%
220,064.13
1.48%
-
安信证券
1
190,218,817.43
1.19%
177,150.99
1.19%
-
申万宏源
2
88,230,051.83
0.55%
82,167.40
0.55%
-
中金公司
2
232,138.20
0.00%
216.20
0.00%
-
中泰证券
1
-
-
-
-
-
天源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华林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江海证券
1
-
-
-
-
-
财达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中山证券
1
-
-
-
-
-
注:(一)2017年本基金新增太平洋证券、东方证券,退租长城证券、国联证券交易单元。
(二)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
-
-
-
-
-
-
东方财富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新时代证券
-
-
-
-
-
-
渤海证券
4,493,798.40
100.00%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财富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太平洋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天源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华林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江海证券
-
-
-
-
-
-
财达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中山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1213
547,631,202.10
0.00
547,631,202.10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易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况,存在基金资产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的风险,以及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