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3986
交易代码
0039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2,250,077.0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通过数量化的投资方法与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同时力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菲萍
林葛
联系电话
021-232611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swsmu.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8588
95599
传真
021-23261199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swsmu.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802,273.47
本期利润
19,672,065.8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1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5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5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53,969,811.0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5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98%
0.97%
5.12%
0.89%
2.86%
0.08%
过去三个月
-0.01%
0.97%
-3.90%
0.97%
3.89%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54%
0.81%
-4.08%
0.86%
10.62%
-0.05%
注:benchmark(0) =1000;
%benchmark(t)= 95%*(中证500指数 (t)/ 中证500指数(t-1)-1)+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benchmark(t)=(1+%benchmark(t))* benchmark(t-1) ;
其中t=1,2,3,…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国内大型综合类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共同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5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67%的股份,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33%的股份。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增长迅速,在北京、广州先后建立了分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了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型在内的33只开放式基金,形成了完整而丰富的产品线。公司旗下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超过315亿元,客户数超过603万户。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袁英杰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01-10
-
10年
袁英杰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兴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等,2013年5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高级数量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臻选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研究分析方面,本公司建立了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规范了研究人员的投资建议、研究报告的发布流程,使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投资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深度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
在投资决策方面,首先,公司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次,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监等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另外,公司还建立机制要求公募投资经理与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互相隔离,且不能互相授权投资事宜。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投资管理职能的交易总部,实行了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1)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向交易,内部制定了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现券交易,交易总部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独立、公平的询价,并由风险管理部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交易对手和交易方式进行事前审核,确保交易得到公平和公允的执行。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其中日常监控包括了日内不定点对交易系统的抽查监控;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以及对银行间交易过程中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事后分析评估上,风险管理总部在每个季度和每年度的《公平交易执行报告》中,对不同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开展分析评估。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报告制度》,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三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沪深A股市场震荡整理。风格表现差异明显,大盘蓝筹股表现较好,小盘成长股表现较差。上证综指上涨2.86%,深证成份指数上涨3.46%,沪深300指数上涨10.78%;而中证500指数下跌2.00%,创业板指数下跌7.34%,中证1000指数下跌12.07%。
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内,但股票仓位已经保持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内。本基金采用的量化模型以筛选价值高、关注度低、情绪走高的股票为目标,从结果来看模型筛选的股票组合比较符合标的指数2017年上半年的行情特征,基金净值表现明显领先业绩基准,同时本基金的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控制在基金合同的规定范围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上半年中证500指数期间表现为-2.00%,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该报告期末表现为6.54%,同期基金业绩基准表现为-4.08%,领先业绩基准10.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下半年,中国宏观经济预计继续温和复苏,在“经济继续调整结构,金融系统防范风险” 的经济指导方向下,资金面总体偏紧的局面较难改变。市场走势预计将延续2017年上半年的震荡整理格局,漂亮50的强势将会弱化,投资热点将会出现分化,建议投资组合均衡配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上述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将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即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征求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根据法规要求,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估值政策,审议批准估值程序,并在特定状态下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确认,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资产估值委员会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分管基金投资的副总经理,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运营总部、监察稽核总部、风险管理总部等各总部负责人组成。其中,总经理来肖贤先生,拥有12年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经验;分管基金投资的副总经理张少华先生,拥有13年的基金行业研究、投资和风险管理相关经验;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张丽红女士,拥有13年的基金行业运营、财务管理相关经验;基金运营总部总监李濮君女士,拥有16年的基金会计经验;监察稽核总部总监牛锐女士,拥有13年的证券基金行业合规管理经验;固定收益总部总监陈国辉先生,拥有10年固定收益研究、投资和风险管理相关经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王瑾怡女士,拥有11年的基金行业风险管理经验。
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估值数据对交易所债券进行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 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16,539,977.49
结算备付金
11,455,463.09
存出保证金
400,389.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7,350,684.90
其中:股票投资
327,350,684.9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4,087.3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84,326.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55,834,928.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95,639.85
应付赎回款
175,693.2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2,058.70
应付托管费
56,411.74
应付销售服务费
28,205.87
应付交易费用
671,506.5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55,601.13
负债合计
1,865,117.06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332,250,077.08
未分配利润
21,719,733.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3,969,811.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5,834,928.13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654元,基金份额总额332,250,077.08份。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末对比数据。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23,735,083.56
1.利息收入
130,185.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0,185.2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727,508.9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497,912.0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52,960.00
股利收益
2,176,636.9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869,792.3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596.95
减:二、费用
4,063,017.73
1.管理人报酬
1,544,122.91
2.托管费
308,824.57
3.销售服务费
154,412.26
4.交易费用
1,896,006.45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59,651.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672,065.8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672,065.83
注: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对比数据。本报告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06月30日。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5,697,993.36
-
215,697,993.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9,672,065.83
19,672,065.8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6,552,083.72
2,047,668.16
118,599,751.8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4,133,182.69
3,200,780.47
147,333,963.16
2.基金赎回款
-27,581,098.97
-1,153,112.31
-28,734,211.2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2,250,077.08
21,719,733.99
353,969,811.07
注: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对比数据。本报告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06月30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来肖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红,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濮君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12号文核准,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15,687,915.1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0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5,697,993.3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078.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01月10日至2017年0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01月10日至2017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1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06月30日止期间。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