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9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786,116.6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005
00400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9,585,735.39份
7,200,381.26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动态调整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组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CPPI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在严格控制基金净值波动的前提下,动态分配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景岩
罗菲菲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或400-628-5888
95568
传真
010-66578700
010-58560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orient-fund.com或http://www.df5888.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2018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84,568.48
622,316.04
本期利润
112,523.17
1,094,762.4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8
0.076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3%
-0.7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31
0.01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9,841,660.18
7,286,413.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1
1.0119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76%
0.37%
-0.43%
0.19%
-0.33%
0.18%
过去三个月
-0.14%
0.37%
-0.03%
0.20%
-0.11%
0.17%
过去六个月
-0.83%
0.47%
0.55%
0.18%
-1.38%
0.29%
过去一年
0.39%
0.43%
0.20%
0.16%
0.19%
0.27%
过去三年
0.39%
0.43%
0.20%
0.16%
0.19%
0.2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39%
0.43%
0.20%
0.16%
0.19%
0.27%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60%
0.37%
-0.43%
0.19%
-0.17%
0.18%
过去三个月
-0.01%
0.37%
-0.03%
0.20%
0.02%
0.17%
过去六个月
-0.79%
0.47%
0.55%
0.18%
-1.34%
0.29%
过去一年
0.33%
0.43%
0.20%
0.16%
0.13%
0.27%
过去三年
0.33%
0.43%
0.20%
0.16%
0.13%
0.2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33%
0.43%
0.20%
0.16%
0.13%
0.2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3日生效,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批复批准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9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4%;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27%;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4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姚航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7年9月13日
-
14年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2010年10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9月13日
-
10年
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经济小幅下台阶,融资渠道收紧背景下社融大幅萎缩,基建、地产资金来源受限,整体投资仍存下行压力;在稳货币、紧信用的背景下,金融严监管持续推进,宏观审慎框架愈加完善,为传统货币政策释放空间,央行既通过降准置换MLF、扩充MLF质押品范围等手段提高流动性总量水平、缓解银行资负压力、促进贷款派生,也通过降准促进债转股、结构性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等方式对冲融资缺口压力,流动性总量水平有所提升。
股票市场呈现震荡下跌态势,年初市场在金融地产的快速拉升后出现快速下跌,3月份之后呈现了明显的震荡下跌态势,其中消费股在医药板块的带动下实现了明显的超额收益。整体上看,上半年上证综指下跌了13.9%、深圳成指下跌了15.4%、创业板指下跌了8.3%。债券收益率整体下行,10年国债、国开债收益率分别较年初下行41BP、58BP,主因基本面下行趋势确认、流动性总量水平回升,期间美债收益率上升、违约事件增加等带动了交易情绪的反复,信用利差有所走阔,利率债及高评级信用债较受追捧。
从整个上半年的情况看,年初国内外形势的一系列变化超出了市场的预期,包括去杠杆的力度和效果、中美贸易摩擦的升温以及汇率的快速贬值,都一再打压了市场的预期和信心。截至2季度末,国内外影响经济和政策的核心矛盾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政策也在发生着悄然的变化,“稳”字当头预示着政策底已经出现,但经济数据仍有待时间验证,包括基建和消费对经济的影响作用还有待观察。基于以上的判断,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维持了较低的股票仓位,更多的从精选个股的角度出发,优选财务指标优秀、公司治理良好、业绩稳健的标的作为重点配置,结构上更加偏重于消费领域的配置。债券策略上,本基金组合较为稳定,以享受票息为主,获得了较好的绝对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0.8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1.38%;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0.7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1.3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国内宏观经济下台阶的趋势较为明确,贸易摩擦对出口的负面冲击将在下半年更为明显,房地产调控仍将保持定力,关注财政政策、地方债发行提速对基建的托底。在经济下行、信用收缩、银行资负仍存压力的背景下,政策仍有一定放松空间,或体现为“宽货币+结构性稳信用”的格局,流动性总量将维持合理充裕,社融信贷数据将有所修复。对于债券市场而言,基本面下行、政策结构性宽松的逻辑仍支撑利率下行,利率债和高评级信用债仍有一定的安全边际;在结构性稳信用的背景下,考虑到当前绝对收益及利差水平,被错杀的中低等级信用债仍存在一定配置价值。股票方面,我们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市场将出现筑底过程,但这个过程的阵痛也是有的。
未来,本基金将继续以持有中短久期、高收益的信用债为主,以获得稳定的票息收入,实现绝对收益。股票策略上,我们将继续秉承甄选个股的思路,控制仓位和回撤,通过优选资产来获得超额收益。感谢基金持有人对本基金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秉承“诚信是基、回报为金”的原则,力争获取与基金持有人风险特征一致的稳健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相关会计核算业务细则,本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基金各项资产进行核算,本报告期间没有需要披露的对基金估值有重大影响的估值程序调整等信息。现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程序说明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分管运营副总经理、分管投研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运营部、投研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会副主任1-2名,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1.委员会主任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估值委员会工作会议,就估值参与各方提交的估值问题组织讨论,进行决议并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委员会主任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其行使主任职责。
2.运营部
①自行或应各方需求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
②征求托管行意见并借鉴行业界通行做法,提出估值模型和估值方法的修改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及参数计算具体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并据以对基金等投资组合进行估值。
④负责编制投资组合持有的投资品种变更估值方法的相关公告。
3.投研部门
当基金等投资组合持有没有市价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简称“停牌有价证券”)时,根据估值委员会要求和运营部的估值方案,负责评估现有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是否公允、适当,对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的“停牌有价证券”,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4.风险管理部
在日常监控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时,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证债券估值数据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了分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若截至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各类别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均大于0.02元,则基金在次月起15个工作日内就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红,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18年12月29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基准日基金A类可供分配利润2,211,842.47元,基金C类可供分配利润1,147,694.28元,基金A类实际分配金额1,048,293.42元,每10 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145元,基金C类实际分配金额575,814.61元,每10 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130元,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8年1月15日。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影响,本基金存在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持续期间为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5月8日。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应分配且已分配利润1,048,293.42元;C类应分配且已分配利润575,814.61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7,923,392.27
2,902,486.73
结算备付金
340,649.40
299,398.75
存出保证金
70,795.84
75,135.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8,950,563.80
101,525,470.00
其中:股票投资
5,728,330.00
47,704,97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222,233.80
53,820,5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23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443,704.67
应收利息
56,612.24
1,329,776.6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04.66
100.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7,342,918.21
127,576,302.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872,989.21
应付赎回款
1.96
21,384.61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235.90
86,549.71
应付托管费
4,544.21
16,228.06
应付销售服务费
3,496.91
11,917.33
应付交易费用
137,670.27
241,046.10
应交税费
264.33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4,630.98
90,000.12
负债合计
214,844.56
2,340,115.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6,786,116.65
121,029,357.91
未分配利润
341,957.00
4,206,829.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128,073.65
125,236,187.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342,918.21
127,576,302.70
注:①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1.0131元,基金份额总额19585735.39份;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1.0119元,基金份额总额7200381.26份。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份额总额合计为26786116.65份。
②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3日生效,无可比期间数据,下同。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1,838,850.92
1.利息收入
566,380.8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3,020.12
债券利息收入
278,696.5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4,664.1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43,934.9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457,648.2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180,814.8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67,101.6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99,598.9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8,133.99
减:二、费用
631,565.31
1.管理人报酬
218,731.81
2.托管费
41,012.16
3.销售服务费
21,140.81
4.交易费用
282,982.65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679.73
7.其他费用
67,018.15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07,285.6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07,285.6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1,029,357.91
4,206,829.65
125,236,187.5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207,285.61
1,207,285.6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4,243,241.26
-3,448,050.23
-97,691,291.4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598,994.24
399,316.33
25,998,310.57
2.基金赎回款
-119,842,235.50
-3,847,366.56
-123,689,602.0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624,108.03
-1,624,108.0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6,786,116.65
341,957.00
27,128,073.6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鸿鹏______ ______刘鸿鹏______ ____肖向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由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05号)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1月9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4,894,916.11元人民币,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第013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5,013,252.48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8,336.37份基金单位。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8月14日,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对《关于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根据议案内容,自2017年9月13日起,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保持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规定,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销售机构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31,703.06
43.25%
-
-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的佣金费用,期末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8,731.8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8,829.02
注:①计提标准: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8%
其中: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1,012.16
注:①计提标准:本基金的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合计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68.52
1,768.5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446.26
15,446.26
合计
-
17,214.78
17,214.78
注:①计提标准: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923,392.27
48,880.05
-
-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截至本年度报告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9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银行间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728,330.00
20.95
其中:股票
5,728,330.00
20.95
2
固定收益投资
3,222,233.80
11.78
其中:债券
3,222,233.80
11.7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264,041.67
66.80
7
其他各项资产
128,312.74
0.47
8
合计
27,342,918.21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722,080.00
10.0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26,300.00
2.68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32,200.00
3.0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481,600.00
1.7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66,150.00
3.5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728,330.00
21.1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888
中国国旅
15,000
966,150.00
3.56
2
600276
恒瑞医药
12,000
909,120.00
3.35
3
600009
上海机场
15,000
832,200.00
3.07
4
600519
贵州茅台
1,000
731,460.00
2.70
5
600900
长江电力
45,000
726,300.00
2.68
6
002507
涪陵榨菜
25,000
642,000.00
2.37
7
601288
农业银行
140,000
481,600.00
1.78
8
000513
丽珠集团
10,000
439,500.00
1.6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72
索菲亚
3,573,147.06
2.85
2
601318
中国平安
3,142,787.00
2.51
3
600029
南方航空
3,003,893.00
2.40
4
000333
美的集团
2,773,621.00
2.21
5
601233
桐昆股份
2,550,001.50
2.04
6
600779
水井坊
2,470,393.80
1.97
7
601601
中国太保
2,312,279.00
1.85
8
300616
尚品宅配
2,081,452.90
1.66
9
002035
华帝股份
2,059,946.97
1.64
10
601088
中国神华
1,974,837.10
1.58
11
600809
山西汾酒
1,966,867.70
1.57
12
600702
舍得酒业
1,877,422.37
1.50
13
600519
贵州茅台
1,740,747.00
1.39
14
000513
丽珠集团
1,626,636.00
1.30
15
600028
中国石化
1,467,400.00
1.17
16
600754
锦江股份
1,405,548.55
1.12
17
601688
华泰证券
1,356,166.00
1.08
18
601288
农业银行
1,313,253.00
1.05
19
600276
恒瑞医药
1,202,614.00
0.96
20
300364
中文在线
1,200,379.00
0.96
注:①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035
华帝股份
4,294,179.20
3.43
2
000651
格力电器
4,012,122.50
3.20
3
600702
舍得酒业
3,670,228.99
2.93
4
600276
恒瑞医药
3,528,283.19
2.82
5
600196
复星医药
3,416,007.80
2.73
6
002572
索菲亚
3,366,746.00
2.69
7
600519
贵州茅台
3,333,652.05
2.66
8
600703
三安光电
3,226,303.13
2.58
9
600872
中炬高新
3,208,986.00
2.56
10
000001
平安银行
3,104,468.76
2.48
11
600029
南方航空
2,999,998.00
2.40
12
000661
长春高新
2,972,911.00
2.37
13
601318
中国平安
2,851,251.00
2.28
14
000333
美的集团
2,782,667.00
2.22
15
000568
泸州老窖
2,780,363.10
2.22
16
601233
桐昆股份
2,654,788.00
2.12
17
002146
荣盛发展
2,540,433.00
2.03
18
600036
招商银行
2,516,246.00
2.01
19
600056
中国医药
2,405,361.00
1.92
20
601601
中国太保
2,247,054.42
1.79
注:①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②“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3,713,654.8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07,052,132.98
注:①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②“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8,003.80
0.1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50,400.00
7.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233,830.00
4.5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222,233.80
11.8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2298
15新证债
20,000
1,950,400.00
7.19
2
132004
15国盛EB
10,000
929,900.00
3.43
3
113013
国君转债
3,000
303,930.00
1.12
4
019571
17国债17
380
38,003.80
0.14
5
-
-
-
-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所持有15新证债(112298.SZ)于2017年5月31日对外公告了被行政处罚的事宜。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5月31日发布公告,公告称,在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担任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IPO)的保荐机构履职过程中,公司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以及相关公司与登云股份的关联交易,且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行为,公司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676.96万元,并处以1676.96万元罚款。此项目保荐代表人程天雄、王玮、郭纪林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及15万罚款。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主要依托于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由研究部负责,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走势、政策走向和利率变化趋势;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判断,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分析等,深入研究各类债券合理的投资价值。在全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大类资产配置建议、目标久期建议、类属资产配置建议等。
(2)资产配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对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目标久期设定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基金经理基于投研部门的投资建议,根据自己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宏观经济走势的基本判断,对基金资产的投资,制定月度资产配置和久期设置计划,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方可按计划执行。
(3)组合构建: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及目标久期设定范围确定后,基金经理参考研究员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4)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
(5)风险监控:本基金管理人各相关业务部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风险监控情况,责令投资不规范的基金经理进行检讨,并及时调整。
(6)风险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的投资进行风险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使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更加清楚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并了解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
(7)组合调整:基金经理将依据宏观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的评估结果,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本基金投资15新证债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化、全国性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由资产质量优良、资金实力雄厚的股东出资而成。注册地为北市。公司下属39家证券营业部,分布在全国25个城市,遍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内蒙古、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福建、四川、广东等全国1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形成辐射全国、布局合理的客户服务和营网络。主营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等。16年,公司期权业务快速增长,信用业务也得到大力推动,截止16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36.58亿元,公司主要业务得到均衡发展,整体收入结构得以优化。经过多年运作,公司秉承稳健与创新相结合、个人绩效与团队精神相统一的宗旨,以先进的组织结构、完备的治理模式、一流的人伍、丰富的业务经验,构建了崭新的组织体系、业务运行模式和内控机制,促使各项业务不断取得经营佳绩。
15新证债的债项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A,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较低。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0,795.8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6,612.24
5
应收申购款
904.6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8,312.74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13
国君转债
303,930.00
1.12
2
132004
15国盛EB
929,900.00
3.43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346
56,606.17
-
-
19,585,735.39
100.00%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188
38,299.90
-
-
7,200,381.26
100.00%
合计
534
50,161.27
-
-
26,786,116.65
10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0.00
0.0000%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0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
合计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0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
合计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9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96,698,243.21
55,743,636.1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6,569,821.08
44,459,536.8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03,694.43
24,195,299.8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8,387,780.12
61,454,455.3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585,735.39
7,200,381.26
注:基金总申购份额包含基金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公告,根据工作需要,任命张庆先生担任本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主持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诉讼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审计机构未发生变更。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59,746,444.42
34.99%
55,641.73
34.99%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35,286,822.51
20.67%
32,863.50
20.67%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26,228,763.95
15.36%
24,425.71
15.36%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26,011,572.35
15.23%
24,224.39
15.2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2,458,413.82
7.30%
11,602.43
7.30%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
11,020,000.79
6.45%
10,263.23
6.45%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注:(1)此处的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选择标准:①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②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③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④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⑤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⑥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⑦收取的佣金率。
券商选择程序:①对符合选择标准的券商的服务进行评价;②拟定租用对象:由投研部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③签约:拟定备选的券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与备选券商签约。签约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45,840.00
7.80%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76,531.37
12.43%
183,000,000.00
55.29%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529,809.32
36.58%
148,000,000.00
44.71%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31,703.06
43.19%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