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广发证券自2017年9月14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7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发证券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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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
自2017年9月14日起,投资人通过广发证券申购(含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广发证券规定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广发证券销售的基 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 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其他相 关事宜以广发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
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