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鼎实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05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6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年9月2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夏鼎实债券A
华夏鼎实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054
004055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068
1.0066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9,391,894.06
4,076.7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878,378.82
815.36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50
0.050
注:《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实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13元,每10份华夏鼎实债券C应分配金额为0.013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年9月28日
除息日
2017年9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年9月2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2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为2017年9月28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17年9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2017年10月9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7年9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