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 年 3 月 27 日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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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3月 26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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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1
§4 管理人报告 .........................................................................................................................................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4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8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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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5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55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5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6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6
13.2 存放地点 .................................................................................................................................. 56
13.3 查阅方式 .................................................................................................................................. 56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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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4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8月 1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0,035,028.9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A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405 00440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00,012,826.88 份 22,202.0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
把握不同时期各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在约定的投资比例下,合理配置股票、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资产,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注重将定性资产配置和定量资产配置进行有机的结合,
根据经济情景、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因素,确定不同阶段基金资产中股票、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力争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 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A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C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戴辉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10-65169958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daihui@cgb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08
传真 010-50850776 010-65169555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幢 306号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甲 2号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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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层
邮政编码 100033 510080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杨明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号院盈泰
商务中心 2号楼 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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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2月 31日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A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7,237,268.86 394.44
本期利润 10,515,382.26 579.6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63 0.026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59% 2.5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63% 2.5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237,268.45 392.4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81 0.01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0,528,208.32 22,776.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63 1.025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63% 2.59%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9% 0.27% 0.01% 0.24% 1.48%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63% 0.21% 0.01% 0.21% 2.62% 0.00%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6% 0.27% 0.01% 0.24% 1.45%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59% 0.21% 0.01% 0.21% 2.58% 0.00%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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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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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8 月 1 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截
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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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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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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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
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共管理 40 只公募基金及部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1,833.22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 1,397.38 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一鸣 基金经理 2017年 8月 1日 - 9年
曾任中银国际定息收益部研
究员、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
研究员,2013年 11月加入国
寿安保基金任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国寿安保尊益信用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利
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寿安保安康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
安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寿安保稳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稳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李丹 基金经理 2017年 8月 1日 - 10年
李丹女士,硕士。曾任中国
银河证券研究部研究员、资
产管理部投资经理;现任国
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
保稳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稳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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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
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
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
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
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中国经济内外需平稳,整体呈现出较好的韧性。美欧经济体本身也受到库
存周期向上的推动,全球贸易也在逐步恢复。美国、欧元区主要增长指标均持续稳定
于扩张区间。国内方面,三四线消费升级,需求强劲,内外需同步向好。在供给侧改
革的持续推动下,众多工业品的供给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叠加相对稳定的终端需求
和补库存,工业产品价格出现持续上涨,极大的改善了中上游企业的盈利状况。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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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济整体延续复苏,欧洲经济全面复苏,美国受投资和净出口拉动增长有力。
经济复苏以及国际油价上行,美、欧货币政策更为关注核心通胀方面,美联储进入加
息缩表周期。
2017 年债券市场持续下跌,10 年国债利率全年上行幅度超过 90bp,全年来看经
济基本面和货币政策都推升了利率水平。同业和委外业务持续收缩,银行表内表外配
债资金缺乏也加剧了债市的供需失衡。
股市方面,回归基本面主导的方向始终贯穿 2017 年,估值体系的分化和重构仍
是市场的主旋律。主要市场指数涨跌不一,上证综指上涨 6.56%%,沪深 300 上涨
21.78%,中证 100 上涨 30.21%,创业板指下跌-10.67%。大消费中的食品饮料、家电
全年表现最佳,此外钢铁、银行、非银等行业也取得了正收益。传媒、纺服、综合等
行业跌幅居前。
投资运作方面,本基金 2017 年度调整债券持仓,权益仓位维持中等水平,行业
配置主要集中在金融、电子、家电、食品饮料等行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63 元,本报告期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63%;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稳诚混合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5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0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8 年,房地产投资增速的下行对经济或带来一定拖累,但整体看下行的
斜率会比较平缓,消费、出口、制造业表现健康,预计宏观经济、企业盈利仍会表现
出一定的韧性。2017 年企业利润显著改善,盈利增速普遍超年初预期,在高基数背景
下 18 年需要关注盈利复苏的持续性及仍有超预期因素的领域。18 年需要关注的风险
因素包括美联储进入加息缩表周期对全球经济和利率水平带来的影响。
债券市场方面,当前利率已处于历史较高水平,部分中短久期的信用债已具有良
好的配置价值,不过考虑到监管政策仍会压制表外的债券需求,而且货币政策短期内
难有配合,趋势性的债券投资机会仍需等待。
权益市场方面,经过两年的估值分化,过去的低估值品种已经有了较大幅度上涨,
估值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复,单一低估值策略的有效性显著下降。18年投资策略
上,一方面寻找一些估值相对合理,成长性相对确定的具备显著竞争力的先进公司;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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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积极关注估值修复尚未完成且基本面边际改善的行业龙头公司。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督察长担任,委员
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和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
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
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
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
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
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
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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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寿安保稳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
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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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 61090605_A3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寿安保
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 月 31日止期间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
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
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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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
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辜虹 范新紫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 3月 26日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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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806,166.20
结算备付金 193,033.61
存出保证金 120,111.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80,164,576.72
其中:股票投资 68,256,376.7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11,908,2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9,936,149.9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52,037.36
应收利息 7.4.7.5 4,625,002.9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410,997,078.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8,358.25
应付托管费 34,726.4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03,006.6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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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00,000.00
负债合计 446,093.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00,035,028.97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515,955.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0,550,984.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0,997,078.00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A基金份额净值 1.0263 元,基金份
额总额 400,012,826.88份;国寿安保稳寿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 1.0259元,基金份额总额 22,202.09
份。国寿安保稳寿混合份额总额合计为 400,035,028.9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12,191,698.11
1.利息收入 6,162,202.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65,978.85
债券利息收入 4,375,323.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20,900.2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751,196.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532,207.9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91,788.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27,20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3,278,298.5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0.09
减:二、费用 1,675,736.2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015,150.82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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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管费 7.4.10.2.2 169,191.8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9.12
4.交易费用 7.4.7.19 294,260.64
5.利息支出 93,623.7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3,623.78
6.其他费用 7.4.7.20 103,5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0,515,961.8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515,961.8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00,035,218.88 - 400,035,218.8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0,515,961.89 10,515,961.8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89.91 -6.00 -195.9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189.91 -6.00 -195.9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00,035,028.97 10,515,955.89 410,550,984.8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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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4 号文《关于准予国寿稳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
于 2017年 7月 17日至 2017年 7月 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1090605_A07 号
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1 日正式生
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00,035,218.8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
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
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3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
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
例为准。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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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年 8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7 年 8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
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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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
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
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
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
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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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
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
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
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
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
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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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
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
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7.4.4.8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
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9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
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
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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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10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
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
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
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
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
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
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1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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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2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限则,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同一类别而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4月 24日起,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9月 19日起,调整
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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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
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
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
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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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二)
转让 2017年 12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
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年 10 月 9日起,对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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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
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 4,806,166.20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3个月 -
其他存款 -
合计: 4,806,166.2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61,936,363.74 68,256,376.72 6,320,012.9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24,795,071.24 24,525,500.00 -269,571.24
银行间市场 290,154,843.15 287,382,700.00 -2,772,143.15
合计 314,949,914.39 311,908,200.00 -3,041,714.39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76,886,278.13 380,164,576.72 3,278,298.59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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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返售证券_银行间 19,936,149.90 -
合计 19,936,149.90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065.45 -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95.48 -
应收债券利息 4,586,128.22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36,654.33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59.51 -
合计 4,625,002.99 -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98,914.68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091.93 -
合计 103,006.61 -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费用 100,000.00 -
合计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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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A
项目
本期
2017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400,012,856.71 400,012,856.71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9.83 -29.83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00,012,826.88 400,012,826.88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C
项目
本期
2017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2,362.17 22,362.17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60.08 -160.08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2,202.09 22,202.09
注:本期申购包含基金转入及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及金额;本期赎回包含基金转出的份额及金
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7,237,268.86 3,278,113.40 10,515,382.2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0.41 -0.41 -0.82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0.41 -0.41 -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