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21年5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17:00止。
2021年6月15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临时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113,680,315.6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72,740,002.34份的65.8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等并修改法律文件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13,680,315.6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临时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5,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5,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6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等并修改法律文件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1、关于《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对《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在公司官网上披露更新;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的《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方案的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修订后的《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正式实施日为2021年6月16日。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