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并与《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12号)有序衔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
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决定将原定于2017年9月11日开始募集的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
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工作延期进行。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安排上述三只基金的发售工作并提前发布相关公
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