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于 2017年7月11日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118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我司于2017年8月7日发布了《兴全恒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了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投资服务,现本基
金管理人决定增加相关机构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就上述事宜,本基金管理人补充公告如
下。
根据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以下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自
2017年8月16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自2017年
8月17日起,本公司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销售
机构。 本基金认购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参见我司发布的《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下述机构的相关规定。 相
关机构信息如下:
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传真:(0532) 85022605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热线:95553
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
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
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