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人公开销售)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合睿金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0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合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合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8年6月21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6月21日
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7
月 18 日。自 2018 年 7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交易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限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低于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3.1.2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3.1.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本基金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0%
50万元≤M<200万元 1.20%
2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3.2.2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含)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1.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见下表,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
情形(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1日≤N<7日 1.50% 100%
7日≤N<30日 0.75% 100%
30日≤N<365日 0.50% 75%
N≥365日 0% -C类基金份额
情形(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1日≤N<7日 1.50% 100%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或等于7日的
份额
0.50% 100%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内申购并在下一个及之后的开放期内赎
回的份额
0% 100%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商林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www.haoamc.com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 trade.haoamc.com/etrading/
5.2 其他销售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秦夏
网址:www.cs.ecitic.com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孙秋月
网址:www.zxwt.com.cn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联系人:刘宏莹
网址:www.citicsf.com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程晨
网址:www.lufunds.com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人的投资亏损。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人或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人公开销售。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
投资人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hao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