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前海
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现将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
召开了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
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17:00止。
2020年4月20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
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
理人所持份额共计20,801,762.2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4,878,922.55份的
59.64%,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并修改基金合同
等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
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0,801,762.2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
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4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
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
将《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前海开源弘丰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
后的文件将于2020年4月21日生效,即自该日起,《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并继
续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2、方案的实施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关于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变更注册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议案》正式实施日为2020年4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使用不低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并承诺持有期限不少
于3年。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