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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时间自2024年4月9日起,至2024年5月6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4月9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止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5114332.46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9728191.88份的52.5723%,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满足召开会议的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24年5月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5114332.46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律师费30,000元,公证费10,000元,合计40,000元,以上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5月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5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申请。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清算,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附件四:《关于终止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