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重要提示
1、 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
年11月2日证监许可〔2017〕1981号文(《关于准予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准予注册。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4、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
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存款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
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
所带来的损失。
5、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
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采用非公开
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
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6、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0-50%,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
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股票,会面临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
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流动性风险(香港市场实行T+2日的交收安排,本基金在T日(港
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T+2日在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卖出的资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
民币资金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
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导致出现流动性风险)等。
7、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的风险、股价波动3
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8、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
9、 投资者应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基金。
10、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11、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2、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认真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 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因素导致其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
情形除外。
14、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19年3月31日。 4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设立日期:2011年9 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曹玫
联系电话:021-20329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9.63%
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93%
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24.44%
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33%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67%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万跃楠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南昌保险学校教师、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处长、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和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黄海涛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商洛邮政局副局长、陕西邮政储汇局局长助理、
副局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分行副行长、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本市场一部总经理,西安财金合作发展基金投资管理有限5
公司董事。
高斌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证
监会驻深圳证券交易所督察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
理,期间兼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
裁。
范欢欢女士,董事,管理学学士。曾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产品经理、
投资研究部研究助理、总裁办投后管理等岗位,现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办高级
经理。
李莉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招商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经理、
同业机构部高级经理,美国PIMCO 总部香港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正阳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通联网络支付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袁丹旭先生,董事,金融工程硕士。曾任美国富国银行资深经理、招商银行总行零售部
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总监、工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
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田高良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曾任西安秦川机械厂厂部办公室经济秘书,陕西
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
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
张伟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教研部实习研究员、副
主任兼助理研究员,行政部副主任兼副研究员等职,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校友办主
任兼副研究员,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傅蔚冈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上海金
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2、监事会成员
孔舰先生,监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原子能研究院资产经营处项目经理,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研究部战略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现任兵器装备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研究部副总经理。
吴缨女士,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理学学士。曾任江西电力职大助教,
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金证券部经理,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鼎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与人力部总经理、
行政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6
万跃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袁丹旭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永波先生,督察长。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十二年以上法律及基金从业经历。曾
任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业务委员
会委员,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支部书记。
王健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博士,十七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部总监,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部总监,长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市场总监等职。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小勇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二十三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
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部负责人等职,现任长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袁丹旭先生,简历同上。
徐小勇先生,简历同上。
吴土金先生,经济学硕士,十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平安养老保险有限公司组合经理,财通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监,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林忠晶先生,经济学博士,九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任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高
级分析师,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研究员,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战略及产品部副总经理、量化投资部(筹)总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顾晓飞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十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任天隼投资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助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7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8
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坚持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意识和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披露;
(4)确保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
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9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订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必须把国
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体现到内控制度中;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
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地进行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三个层次的制
度系列构成,这三个不同层次的内部管理制度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联系,在公司章程的指引和
约束下构成了公司总体的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的原则规定的细化和展开,同时又是对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原则指导。
基本管理制度是依据内部控制大纲对各项业务活动和公司管理的基本规范,涵盖公司各
项业务及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为部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手册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基本管
理制度主要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运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
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反洗钱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则直接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约束和指导。
三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不同的控制层次上,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进行规范,将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根据不同的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利与
责任进行分解,并对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和风险因素,通过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予以
防范和控制,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行,强化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从而维护公司股东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内部控制的监控防线
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制定详
细的岗位说明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
担岗位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建立重要业
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建立以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10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它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董
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制度。11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 5 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8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 2018 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68位,较上年提升3位。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7,857.47 亿元。2019 年 1-3 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210.7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 月至 2018年2月任本行副
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 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
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
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 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年至 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12
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
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14 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 年5月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
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
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18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
投资资产、RQFII 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投资资产、R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
等产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电话:021-20329866
传真:021-20329899 13
联系人:吴昱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电
子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网站(www.changanfunds.com)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
平台,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
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
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http://www.spdb.com.cn/
(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站:http://8.jrj.com.cn/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5)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1号楼美盛中心24层2405
法定代表人:石磊
客服电话:0371-61777558 14
公司网址:www.hexinsec.com
(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 37号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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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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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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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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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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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01 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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